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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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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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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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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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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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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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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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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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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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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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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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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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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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东楚鸿鹄院项目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楚鸿鹄院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澄清与变更,具体如下: 原文件:
| 2.2.2 (1) |
评标价确定方法 |
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幅度超过“投标竞争下浮率”(投标竞争下浮率的值为整数,具体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当N≤6家时,计算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6<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除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后的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当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去除2个最高投标报价最高价、2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其中N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 |
现变更为:
| 2.2.2 (1) |
评标价确定方法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1-3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E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项。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60分 |
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 |
| 不平衡报价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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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低于(不含)〔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80% 的,视为不平衡报价,每发现一项,扣5分,该项计分公式为: K =k1 + k2 + … + kn 其中:K为扣分合计; k为单次扣分分值; n为扣分次数; H为不平衡报价系数。H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如有算术性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计算。 |
| 投标报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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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F – K 其中:M≥0。 |
因系统格式原因,本项目投标报价评标价确定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不平衡报价扣分、投标报价最终得分以招标文件评分办法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里内容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8日 |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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