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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规自(密)预选字0005号 |
| **长距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
| ********中心) |
| 京规自(密)初审函【2026】0016号 |
| **区东邵渠镇东邵渠村与大**村交界处 |
| 4969.04平方米 |
| 520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2000平方米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 2026-10-28 |
| 2026-10-29 |
证照
用字第****182026XS****655号
2026规自(密)预选字0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
核发机关:******委员会**分局
日期:2026年10月28日
|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长距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 |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心) | |
| 项目建设依据 | 京规自(密)初审函【2026】0016号 | |
| 项目拟选位置 | **区东邵渠镇东邵渠村与大**村交界处 | |
|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 4969.04平方米 | |
| 拟建设规模 | 520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2000平方米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