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决策事项:**满都拉图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调整
决策单位:****
实施范围:**满都拉图镇
决策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委员会、****建设厅、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内发改价字〔2025〕1215 号)文件精神,严格****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充分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水**供需,引导居民节约用水,结合2023—2025 年**满都拉图镇城镇居民用水实际,精准优化居民用水阶梯分档标准:第一阶梯年用水量由84立方米及以下调整至72立方米及以下,第二阶梯年用水量由84立方米以上至132立方米(含132立方米)调整至72立方米以上至108立方米(含108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由132立方米以上调整至108立方米以上。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委员会办公室、锡****办公室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决策事项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决策事项的实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事项实施对实施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事项实施改变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5、对本事项实施的看法;
6、媒体对事项实施的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2、公开成本监审与定价依据;
3、同步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4、设置合理过渡期;
5、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项目单位和评估单位接到群众反馈意见后将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如当时无法答复的将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并向群众明确表达答复时间和方式。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决策单位:****
联系人:武红 联系电话:****790****
评估单位:**致远****公司
联系人:韩祯哲 联系电话:****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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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