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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农经〔2026〕72号
崇****改革局
关于**市**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关于**市**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有效削减氮磷等污染物入河量,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转型和乡村生态**,原则同意建设**市**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市**区驮卢镇农里屯。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包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种植业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监测评估四大工程:**畜禽粪****中心1座;在泛糖科技3****基地配套建设农田退水收集管网、氮磷拦截生态沟、生态塘改造工程;对3****养殖场实施尾水治理改造;**2****监测站,同步开展人工监测与治理效果评估。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0409.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87.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6.03万元,预备费495.6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崇****改革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