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西陂分院门诊病房综合大楼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一、问题描述:
商务评分第三条: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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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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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实力3 |
3 |
所投多联机制造商具备同类型(智能变频集中式空调)多联机产品自投入项目运行使用报告及证书,可靠运行运行时间为15年以上得3分;可靠运行运行时间为12-15年之间得2分;可靠运行10-12年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第三方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证书,否则不计分); |
质疑:
1、项目实际运行报告需要花费1**1个月的测试时间,业主通常担心长时间的测试影响业态正常运行,因此很难取得业主同意,该报告及证书制作难度大,市场仅有美的品牌具有该类证书。
2、本条款并未要求所投产品具有该报告及证书,所投产品实际可靠性无法得到评判。
3、本条款存在诸多严重倾向性和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本条款改为:
所投多联机产品具有长运无故障评价证书的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第三方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证书,否则不计分)
回复:运行年限是体现所投品牌设备整体可靠性依据。经查询,格力、美的、海尔、大金等主流品牌均有长时间运行使用报告及证书。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二、问题描述:
技术评分第1条: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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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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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参数响应 |
2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1)完全满足“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20分;(2)“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标注“△”产品参数,每出现一项参数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3)带★号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
质疑:
1、本条款对诸多参数做出限制,实际仅有美的MDV9才能满分,其余品牌均无法满分,是为美的品牌量身定做的技术条款。
2、**区域制冷需求大于制热需求,且设备的制热量均大于制冷量,因此只要制冷量可以满足要求,制热量一定能满足需求。本条款对制热量做出要求不符合实际,不合理,存在严重倾向性和排他性。
3、本条款存在诸多严重倾向性和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4、本条款仅有1个品牌的参数完全满足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本条款设置了不合理的参数评审,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章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建议本条款改为:
1、删除制热量的评分要求。
2、参数负偏离10%以内不扣分,负偏离超过10%扣分。
回复:****设计院提供图纸参数,非某个品牌参数,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三、问题描述:
技术评分第4条: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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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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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3 |
3 |
所投多联机室外电控盒正常工作状态下防护等级≥IP58的得3分,≥IP55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否则不计分。 |
质疑:
1、市场上大多品牌的电控盒防护等级均为IP55,已经远超空调日常使用要求,本条款刻意提高标准,远超实际使用要求,不合实际,具有强烈的倾向性。
2、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本条款改为:
所投多联机室外电控盒正常工作状态下防护等级≥IP55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否则不计分。
回复:本条款为加分项,IP58大于IP55防护等级,性能更优异。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四、问题描述:
技术评分第6条: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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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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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3 |
3 |
所投多联机产品系列具有实时监测,数据异常提前预警、设备异常提醒、终端产品(电脑、平板或手机)控制、远程集中控制、故障自动报警、云计算、运行数据可视化功能,全部满足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
质疑:
1、对于计量功能,各品牌均为选配功能,只需选配相关配件,均可满足招标要求,本条款所提及功能均为常规计量功能,各大品牌不会对常规功能做相关认证,本条款偏向专门做了此类证书的品牌,如美的品牌。
2、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本条款改为:
所投多联机产品系列具有实时监测,数据异常提前预警、设备异常提醒、终端产品(电脑、平板或手机)控制、远程集中控制、故障自动报警、云计算、运行数据可视化功能,全部满足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回复:经查询,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等品牌均有此功能,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五、问题描述:
技术评分第12条: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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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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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11 |
3 |
为了方便查询故障问题,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具有室外机配有外置功能屏,且故障内容可以直接中文显示的得3分,采用故障代码显示得2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报告中应具有室外机故障显示照片佐证,否则不得分)。 |
质疑:
1、仅美的品牌的MDV9产品才在室外机配置外置功能屏,其余品牌均无法满足,本条款具有严重的倾向性。
2、本条款存在诸多严重倾向性和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本条款仅有1个品牌的参数完全满足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建议本条款改为:
为了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及线控器均具有故障代码显示得3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回复:经查询,格力、美的、大金等市场主流品牌均有此功能,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六、问题描述:
技术评分第7/9/10/11条: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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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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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性能6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数字化新风系统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性能进行评分: 投标人提供制造商具有的空调产品性能认证证书,且含有明确数字化空调机组产品的CRAA证书和空调机组“TUV”证书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 产品性能8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数字化新风系统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性能进行评分: (1)组合式空调机组箱体机械强度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D1级,箱体漏风率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L1 级,箱体传热系数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T1 级,箱体热桥因子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TB1 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2)组合式空调机组过滤器旁通防泄露性能要求:按风机下游过滤器测试,测试压力为+400pa的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率≤0.005%;按风机上游过滤器测试在-400pa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率≤0.005%,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数字化节能新风机组依据GB/T14294-2008标准机组保持正压段700Pa、负压段-400Pa静压条件下,漏风率均≤0.01%,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提供对应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无相应的检测报告,不得分。 |
| 产品性能9 |
2 |
根据所投数字化新风设备控制系统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功能齐全、系统稳定进行评分: 制造商具有投标的数字化节能新风系统相关的控制产品软件著作权得1分。制造商具有投标的变风量新风系统在线节能分析与管理软件著作权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 产品性能10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数字化新风系统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性能进行评分: (1) 箱板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且燃烧增长速率指数≤22W/s,600s内总热释放量≤1.3MJ,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 机组专用水盘具有抗菌功能,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均达到99.9%以上,抗菌活性值均>5.2;对铜绿假单胞菌和鼠伤寒沙门氏菌的抗菌率均达到99.9%以上,抗菌活性值均>5.8,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3) 空调机组具有良好的抗凝露性能,机组达到凝露工况后,连续运行12小时空调机组外表面无凝露滴下,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对应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无相应的检测报告,不得分。 |
质疑:
1、组合式空调机组为非标定制产品,不会对每个型号的传热系数、箱体机械强度、漏风率、过滤器旁通泄露、箱板燃烧性能、抗菌性能、抗凝露性能等方面进行测试及做CRAA、TUV、控制产品软件著作权等方面认证。
2、本条款明显仅有1个品牌可以满足如此多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建议:组合式空调机组的相关技术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可以满足招标要求即可。
回复:经查询,**海润、**同方瑞风、**创元均能满足,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七、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之产品性能11:为了方便查询故障问题,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具有室外机配有外置功能屏,且故障内容可以直接中文显示的得3分,采用故障代码显示得2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报告中应具有室外机故障显示照片佐证,否则不得分)。
上述评分条款要求投标人投标的多联机外机必须具有外置功能屏,本条条款是美的独家条款,目前所有中央空调品牌里面除了美的MVD9系列有此功能外,其他所有品牌的空调均无在外机上有单独的功能屏,其他品牌主流做法是在线控器上显示故障代码,故此条款具有唯一性,是为美的量身定制条款,不符合招标法的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我司建议将此条改为:为了方便后续查询故障问题,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具有室外机具有蓝牙或其他近场无线通讯读取功能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回复:经查询,格力、美的、大金等市场主流品牌均有此功能,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八、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之产品性能2:为提高换热效率,所投多联机室外机采用一体成型G型换热器换的得2分,分区换热器的得1分。须提供所投产品样册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上述评分条款要求投标人投标的多联机外机换热器采用一体成型G型换热器得2分;其他形式得1分;一体成型G型换热器”为特定品牌专有结构,其他主流品牌采用V型、L型、C等成熟换热器形式,无法取得2分,只能得1分,分值设置指向单一品牌;换热效率由IPLV、换热面积、循环风量、翅片、电子膨胀阀数量等综合指标决定,换热器外形结构不能直接等同于换热效率高低,评分逻辑不成立,和提高换热效率的采购目标不匹配。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我司建议将此条改为:为提高换热效率,根据所投多联机外机风扇和和电子膨胀阀数量来评比:
1、所投多联机室外机风扇直径≥800mm得1分,风扇直径≥750mm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所投多联机换热器多电子膨胀数量≥3个的得1分,电子膨胀阀数量≥2个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样册或制造商提供的其他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回复:经查询,格力、美的、奥克斯等市场主流品牌均可满足,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九、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之产品性能5:“所投多联机产品系列具有实时监测,数据异常提前预警、设备异常提醒、终端产品(电脑、平板或手机)控制、远程集中控制、故障自动报警、云计算、运行数据可视化功能,全部满足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以上条款及内容要求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均需要有实时监测,数据异常提前预警、设备异常提醒、终端产品(电脑、平板或手机)控制、远程集中控制、故障自动报警、云计算、运行数据可视化功能,目前能满足上述所有功能要求的中央空调品牌只有美的一家,其他品牌或多或少均有不满足的;且常规多联机主机型式检验一般不对云平台、云计算、手机APP、可视化这类软件平台功能做检测,绝大多数主流品牌的主机 CNAS/CMA报告不会包含该类云端软件功能,该佐证要求与检测行业惯例不符,属于抬高举证门槛,具有明显倾向性;故此条款具有唯一性,是为美的量身定制条款,不符合招标法的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我司建议将此条改为:所投多联机产品系列具有远程监控、故障预警、远程控制能力,完全的得2分,满足其中一项的得1分,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样册或制造商提供的其他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回复:经查询,格力、美的、海尔、海信、奥克斯等品牌均有此功能,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十、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之产品性能4:所投多联机室外机电机、压缩机、室内机电机、排水泵均采用直流变频技术的得3分,三项采用直流技术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所投产品样册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以上条款及内容要求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室外机电机、压缩机内机电机、排水泵均采用直流变频技术的得3分,本条款表述不合理,在室外机电机、压缩机、室内机电机、排水泵四个电机中室外机电机、室内机电机、排水泵的电机均仅有直流跟交流的区别,这几个电机均无变频的,所以本条款说法就存在问题;
我司建议将此条改为:所投多联机室外机电机、室内机电机、排水泵均采用直流的得3分,两项采用直流技术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所投产品样册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回复:直流变频技术指的是直流电机配合变频控制。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十一、问题描述:
| 产品性能7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新风系统的设备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旋转密闭阀在按照国家检测标准在阀片前后保证2000Pa静压都达到密闭阀等级的得2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否则不计分。 |
| 产品性能8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数字化新风系统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性能进行评分: (1)组合式空调机组箱体机械强度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D1级,箱体漏风率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L1 级,箱体传热系数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T1 级,箱体热桥因子等级等于或优于标准TB1 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2)组合式空调机组过滤器旁通防泄露性能要求:按风机下游过滤器测试,测试压力为+400pa的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率≤0.005%;按风机上游过滤器测试在-400pa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率≤0.005%,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数字化节能新风机组依据GB/T14294-2008标准机组保持正压段700Pa、负压段-400Pa静压条件下,漏风率均≤0.01%,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提供对应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无相应的检测报告,不得分。 |
| 产品性能9 |
2 |
根据所投数字化新风设备控制系统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功能齐全、系统稳定进行评分: 制造商具有投标的数字化节能新风系统相关的控制产品软件著作权得1分。制造商具有投标的变风量新风系统在线节能分析与管理软件著作权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 产品性能10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数字化新风系统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性能进行评分: (1) 箱板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且燃烧增长速率指数≤22W/s,600s内总热释放量≤1.3MJ,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 机组专用水盘具有抗菌功能,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均达到99.9%以上,抗菌活性值均>5.2;对铜绿假单胞菌和鼠伤寒沙门氏菌的抗菌率均达到99.9%以上,抗菌活性值均>5.8,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3) 空调机组具有良好的抗凝露性能,机组达到凝露工况后,连续运行12小时空调机组外表面无凝露滴下,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对应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无相应的检测报告,不得分。 |
产品性能7-10全部为数字化新风系统的要求,数字化新风系统主要设备为直膨机,直膨机属于非标定制类产品,属于根据项目需要来非标制作,故每次的产品跟需要都不一样,所以各个厂家都不会对这部分产品单独做第三方检测报告,评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对应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名明显是为某品牌定制;
我司建议将此条改为:将7-10的产品证****设备厂家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复:经查询,**海润、**同方瑞风、**创元均能满足,不存在投标人所述情况,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择优选择产品投标。
十二、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时间修改如下: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8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8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原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代建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