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城3号元山智能制造园项目和翠亨智慧云谷项目室内分布系统 (室分)配套工程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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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城3号●元山智能制造园项目和翠亨智慧云谷项目室内分布系统 (室分)配套工程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2026-10-29 10:40

致:各参加询比报价的单位

我司现采用询比方式,公开选取 翠城3号●元山智能制造园项目和翠亨智慧云谷项目室内分布系统(室分)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单位。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翠城3号●元山智能制造园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市****朗街道关塘贝外村。

(2)建设单位:****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一期和二期),合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197.85+39297.68)=52498.53平方米,项目共建设10幢厂房,2幢宿舍楼,1幢配套食堂,总建筑面积为(115367.69+41805.75)=157173.44平方米。

(二)翠亨智慧云谷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朗街道龙珠南路与龙起路交汇处。

(2)建设单位:**翠亨****公司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8927.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510平方米,拟建1栋16层高的配套宿舍楼、5栋独栋总部厂房(厂房最高不超10层,含10层),以及场区道路、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等。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设计服务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服务工作及其它工作的劳务费、材料费、仪器工具使用费、资料费、差旅交通费、参加相关验收及评审工作(如需)的费用、技术费用、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

2、参与单位应充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接受合同条款(详见附件1)的约束,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3、本项目要求报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满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

4、投标单位需任命一名或以上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履行和发包人的联络,且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提交盖章响应文件时,需将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交),证明与投标单位的有效关联。若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单位的社会保险有效关联中断,且无变更说明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中标设计单位需根据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

6、中标设计单位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配置,积极配合上述项目报建相关工作(如需)。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证件、技术支持及其他所需配合事项。若设计单位未履行上述配合义务,导致项目报建工作(如需)出现延误,设计单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三、报价须知

(一)限价设置:翠城3号●元山智能制造园项目**费暂定为86.32万元,翠亨智慧云谷项目**费暂定为134.42万元。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翠城3号﹒元山智能智造园项目设计费为38,844.00元,翠亨智慧云谷项目设计费为60,489.00元,服务费合计为99,333.00元。本次服务下浮20%,即询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466.40元(大写:柒万玖仟肆佰陆拾陆元肆角零分);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填报,报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中选原则:本次询价采用“低价中选”,选取报价最低,下浮率最高的1家报价单位中选。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报价相同,且该报价为所有报价中的最低值,将仅通知该部分报价并列最低的单位,并通过线上视频直播摇珠的方式,抽取1家作为最终中选单位。

(三)结算方式:以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最终服务费以相应项目审定的预算价为基数,结合收费标准及中选下浮率进行结算(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99,333.00元*100%)。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须提交盖章响应文件,且须将本条款第 1-4 项要求的全部文件整合为同一个 PDF 文件后统一上传。

2、投标单位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http://chengxin.****.cn:8082/)备案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包括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职业资格证、职称(如有)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以总公司主体直接参与报价的,须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报价的,****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质授权使用文件,并同步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其他资料:投标单位可自愿提供相近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6、本条款第 1-4 项所列文件为必须提交的实质性响应文件,任一文件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

7、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文件明确的既定公式计算下浮率,若投标单位未按该公式计算,导致提交的投标总价与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的,统一按“投标总价对应正确的下浮率”与“提交填写的下浮率”两者中计算得出的最低报价作为该单位的最终有效报价。若该投标单位明确表示不愿意按此最低报价承接本项目,则该单位投标无效,按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顺延至报价次低的单位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8、因本项目不提供报价清单,为适配阳光平台系统上传要求,投标单位在上传资料时可重复上传盖章响应文件。

9、中选单位中选后,****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的收费标准缴纳阳光平台服务费,缴费完成后,采购人才会发放中标通知书。中选单位需在收到缴费通知后及时完成缴费。

五、项目登记报名时间

报价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日15:00

六、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cn/#/)上获取项目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详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并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标服务

(二)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按招标公告的规定,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加急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重新上传文件后需重新点击确认投标按钮。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加急标书代写

(四)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5点00分(**时间)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760-****987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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