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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综合物流仓储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水利厅关于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23〕4号)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9月24日完成了****综合物流仓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本次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9****665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