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区二期划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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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广隆村**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区二期划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公示

**市**区广隆村**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区二期划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区广隆村**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区二期划拨地块

地块调查面积:25750平方米。

场地位置:莞佛高速北侧,广兴路西侧,广隆苑东侧。

土地使用权人:****政府****办事处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地块现状为空地,历史上曾涉及农业种植、居住(宿舍楼)、商业办公(残疾人信息产业园)、钢筋仓库、建筑垃圾堆场等用途。

未来规划:根据******局《**市**区广隆村**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业务函〔2026〕94号)》明确,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原为农用地、办公用地、商业用地等,现拟申请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变更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用地分类:根据用地规划,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2/B1)为第一类用地,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为第二类用地。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严按照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开展调查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1、地块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4月下旬~6月,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地块内有明显油污痕迹,地块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空地。通过对附近村民现场访谈了解,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因调查地块面积较大,本报告将调查地块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介绍历史沿革,分区情况见图1。

1.1调查红线内西南面历史沿革:

(1)1999年以前,该区域为农用地(水田),主要种植稻谷,无工业活动。

(2)2000年~2005年,为配合大涌工业区、广兴路周边平整,广隆村绝大部分农田基本完成"农转非"征收。同期,调查地块东南侧的广兴路及相邻村道启动路基填筑工程,路面标高显著提升。受此影响,地块内部农田因周边标高抬升呈低洼态势,且原有灌溉渠系遭截断,不利于水稻种植,村民调整种植结构,改种香蕉等旱作农作物,部分区域停止耕作。

(3)2006年~2025年,2006年~2008年,地块红线外西南村工业厂房建设期,2009年开始对外出租,其中宿舍楼及办公楼部分区域位于本次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该区域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其中一楼在这期间先后经历:宿舍(2015年前)——农贸市场(2015年~2019年)——物流快递(2019年~2025年)。2025年初该区域所有活动停止。

(4)2008年,地块红线内西南面约6000平方米区域为**省残疾人信息产业园建设用地范围,当年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5)2009年~2010年,为**省残疾人信息产业园建设期。

(6)2010年~2025年初,**省残疾人信息产业园于2010年开业,主要从事信息服务等工作,不涉及工业生产,于2025年初停止营业后一直空置至2026年初。

(7)2026年初,南面村工业厂房宿舍楼及办公楼、**省残疾人信息产业园拆除。

1.2调查红线内中部南面历史沿革:

(1)1999年以前,调查地块为农用地(水田),主要种植稻谷,无工业活动。

(2)2000年~2005年,为配合大涌工业区、广兴路周边平整,广隆村绝大部分农田基本完成"农转非"征收。同期,调查地块东南侧的广兴路及相邻村道启动路基填筑工程,路面标高显著提升。受此影响,地块内部农田因周边标高抬升呈低洼态势,且原有灌溉渠系遭截断,不利于水稻种植,村民调整种植结构,改种香蕉等旱作农作物,部分区域停止耕作。为保障旱季灌溉,农户于地块中部开挖一处深集水坑(终期深度约4m-5m);同时,为满足种植覆土需求,农户就近自东部****体取土,对部分耕作区域实施人工堆填与标高抬升,因此集水坑最终深度约4m-5m。

(3)2005年~2010年,仍为农用地,部分区域改种种植香蕉,其他区域休耕;

(4)2011年~2014年,地块中部南面存在一处历史堆填区域,面积约4231 m2。受周边地块开发建设及场地平整影响,该区域相对标高未同步抬升,致使该片区逐渐演变为相对低洼地带。2011年~2014年间,该低洼区被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堆放结束后,呈平缓铺填形态,堆填顶面高程始终未超过周边路面标高,未形成明显隆起或“渣土山”地貌,与周边地形基本持平。

(5)2015年~2022年期间,该区域经覆土后用于种植香蕉树,2022年起休耕至今。

(6)2022年~2026年,地块中部区域处于休耕状态;

(7)2026年5月~6月:委托专业单位对地块中部历史填埋的建筑垃圾进行清挖处置,至6月清运完毕。

2、相邻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现状与历史

(1)相邻地块:根根据所收集的历年卫星图及相关历史资料,调查地块相邻地块情况如下:东南面历史上为农用地、停车场、零配件****学校,现为广兴路及待开发建设区域;西南侧为村道道路及空地;西北侧区域历史上为农田,现为在安置区建设工地;东北侧历史为农田,现状为空地及居民楼。

相邻地块无储罐、储槽等设施。

(2)周边地块:调查地块200米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村庄、****基地、车辆租赁场地,无涉及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跨界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1)地块内污染识别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本调查地块历史主要涉及农业用地、垃圾堆填、废品回收站点、钢筋简易加工区、宿舍等,调查地块无涉及重点行业企业。

根据污染识别分析,本调查地块可能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的为垃圾堆填、废品回收站点、钢筋简易加工区可能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的可能。本次调查考虑铜、镍、砷、镉、六价铬、汞、铅、总铬、锰、锌、铍、硒、钡、邻苯二甲酸酯类、氟化物、氰化物、多氯联苯、多环芳烃(16种)、石油烃(C10-C40)作为特征污染物,其中地下水另行增加检测硫酸盐、****填埋场常规指标。

(2)周边区域地块污染结论

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相邻及周边地块历史上用地类型主要为村属工业厂房及农用地。村工业厂房曾从事布套、坐垫等纺织品加工,不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中规定的重点行业企业。从水文地质条件看,周边工业厂房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即使存在污染物迁移,污染物受地下水流动影响,向上游迁移至本地块的概率极低;同时,周边企业无高架源排放,大气沉降对本地块的影响亦十分有限。综合判断,周边企业污染物对调查地块造成交叉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可接受风险较低。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6年5月6日~8日、6月25日~26日、7月1日~10日、7月18日~19日、8月18~19日,本次调查工作共完成73个土壤采样点(含21个土堆检测点)、2个场外对照点,共计采集土壤样品314组(含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pH、水分、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氰化物、氟化物、总铬、锰、锌、铍、氨氮(地下水)、硫酸盐(地下水);共采集地下水样品10组,其中2组样品为相邻地块地下水监测井,地表水样品1组,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重金属(7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氟化物、总铬、锰、锌、铍、氰化物、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氨氮(地下水)、硫酸盐(地下水),本次采样及检测工作由******公司承担,钻探工作由普罗(广****公司承担。样品检测结果与筛选值的对比分析如下:

1)土壤

本次调查工作共完成73个土壤采样点(含21个土堆检测点)、2个场外对照点,共计采集土壤样品314组(含对照点)。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45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种)、锌、锰、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铬、总铍、总钡、总硒、氰化物、氟化物等,根据样品的检测结果,地块内钻孔取样样品砷、镉、汞、铜、铅、镍、锌、锰、石油烃(C10-C40)大部分均有检出,检出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推导值;邻苯二甲酸酯类个别样品有检出,检出浓度较低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限值要求。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分析结果,本调查地块所有土壤采样点位的各项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需要对土壤启动详细调查工作。

2)地下水

本次调查共布设10个地下水监测井进行采样分析基本项(45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种)、锌、锰、邻苯二甲酸酯类、氰化物、总铬、总铍、总钡、总硒、氟化物、氨氮、硫酸盐等。根据样品的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砷、镉、铜、铅、镍、锌、锰、总钡、总硒、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氨氮、硫酸盐等大部分均有检出,除浊度外,其他检出样品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值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浊度超出Ⅳ类水质限值,根据现场调查,浊度超标可能受相邻地块垃圾清运施工扰动地下水所致。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且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可不进行详细调查。

3)地表水

本次调查在地块垃圾坑区域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根据地表水检测结果,地表水中各项检测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或《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模型推导值要求。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本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的环境管理要求,符合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的使用要求。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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