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城市商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外卖基地商铺公开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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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公开招商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服务周边居民及新业态就业群体,****(以下简称“我司”)拟对****车站对面)金龙新区廉租住房小区21间商铺统一改造,打造****基地,布局烧烤、饮品、家常菜、面食、小吃、快餐、卤味、甜品等业态。项****客运站,40余条客运线路通达多地,1—4路公交直达,****学校及多个成熟入住小区(远航名苑、公园壹号、德源明珠等),叠加小区居民、车站客流、学生、外卖骑手四类客群,覆盖早中晚夜全时段用餐需求。全县常住人口约80万人、城镇人口约30万人,全县外卖餐饮经营商户约700余家,入网餐饮商户509家,外卖消费基础成熟,但缺少集****基地,市场缺口突出。本次改造将统一设置取餐区、骑手候餐区,统一食安及包装标准,配套共享仓储、集中营销,将零散业态升级为标准化外卖工坊,实现集群引流、降本增效,零租金起步、风险可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商铺面向社会公开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情况

****商铺位于**镇金龙新区廉租住房****车站对面),共21间,建筑面积合计701.5平方米,均以现状招租,竞租人可到现场实地勘察。

本项目不收取固定场地租金,采用营业额抽成的轻资产**模式,设立“3+3+N”培育考核机制。自甲、乙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商户装修、筹备及试营业时间均包含在内,不因装修进度、开业时间等因素顺延。

(1)培育期(第1至3个月)。培育期内我司不收取任何场地费或营业额分成,商户仅自行承担水电费、人员工资、食材采购、物业管理费、内部装修等经营性成本。培育期不计入考核、不触发清退。

(2)过渡期(第4至6个月)。过渡期单月考核营业额度:大型商铺5000元、中型商铺4000元、小型商铺3000****商铺类型正式考核月额度的50%)。通过考核后,自第7个月起进入正式考核期;未通过考核的,我司有权启动清退程序。

(3)正式考核期(第7个月起至租赁期限届满,即N期,N=租赁期限总月数-6)。正式考核期按月考核,商户月****商铺类型的全额标准营业额:大型铺10000元/月、中型铺8000元/月、小型铺6000元/月。

(4)清退规则。

① 自正式考核期起,商户连续3个月月营业额均未达到当期考核标准的,即启动清退程序;培育期、过渡期不按本项逐月触发清退。

② 延续经营申请(一次复议权)。正式考核期内首次出现连续3个月未达标的,商户可自收到我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交一次书面《延续经营申请》,并****商铺类型的标准营业额与成交抽成比例P补足分成差额。我司将从营业额申报真实性、周边营商环境与客流变化、产品口味与品质、食品安全与卫生状况、配合基地管理情况等维度进行全方位研判:经研判确属市场客观原因而非商户自身经营不善导致未达标的,可批准再给予3个月的再度考核期;再度考核期内再次出现连续3个月未达标的,即行强制清退,且不得再次申请。每户商户在合同期内仅享有二次延续经营申请权;申请未获批准或逾期未提出的,按①启动清退程序。

③ **占用清退。合同期内,商户连续20日未开门营业的(不可抗力或经我司书面同意停业、装修的情形除外),视为闲置、占用公共**,我司有权即时强制清退、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④ 因①、②被清退的,商户结清应付分成费及水、电等各****商铺后,****商铺无损坏后无息退还;因③****基地管理公约、线下交易防控等约定被强制清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1.上表起始抽成比例统一为10%,竞租实行公开向上加码,抽成比例最高不超过25%(熔断点),举牌直达25%即成交。竞租成交的抽成比例即为P值,正式运营后按下方《营业额分段抽成比例对照表》分段计收。

2.商铺类型划分:50㎡****商铺,25—50㎡****商铺,25㎡****商铺。

****商铺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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