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农贸市场便民服务体系,丰富市场配套服务场景,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农贸市场内引入运营旧衣物回收设施。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基本情况:空置摊位大小、经营类别及租金等见下表:
| 市场 |
经营范围 |
面积(㎡) |
竞价保证金(元) |
年租底价 |
| **农贸市场西门旁 |
旧衣物回收 |
1 |
600 |
600 |
| 黎明农贸市场北门旁 |
旧衣物回收 |
1 |
600 |
600 |
| ****农贸市场西门旁 |
旧衣物回收 |
1 |
600 |
600 |
| ****农贸市场正门口旁 |
旧衣物回收 |
1 |
600 |
600 |
| 南浦农贸市场南门旁 |
旧衣物回收 |
1 |
600 |
600 |
2、招租对象基本条件:①竞得人不得将场地用于居住、明火等违背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②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3、承租期限:合同签订2年。
4、招商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5、自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以不低于年租金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先付后用,两年租金一次性缴清。
6、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人按市场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得人竞价成交后,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招商合同(或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至2026年11月20日16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上述空位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缴纳摊位经营保证金到****帐户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招商合同(或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7、保证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不计息竞价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双方签订合同;如承租人竞价成功后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价后确定为非最终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8、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6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2****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9、合同、报名须知样本: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 0577-****8455
报名地点:十八家31号水产储运大楼508室
报名电话:****0229 联系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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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