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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非现场表决结果公告 各已申报债权人、全体职工: **多****公司(以下简称 "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 分通过 "e 破通" 网络表决平台组织召开专项非现场表决会议,就下列三项议案分别提交普通债权组、职工意见组表决,表决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截止,系统结果已固定。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表决议案议案一:是否同意将债务人对**多****公司的 1 亿元出资追缴执行权益拆分,由各职工、债权人以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再由管理人统一执行。 议案二:是否同意将债务人对**多****公司 1 亿元出资追缴对应的债权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存在低价成交、流拍无法处置的风险)。 议案三:是否同意垫付诉讼费,就 3000 万元借款到账当日即被转出、损害债务人及全体债权人利益一事,向股东**多****公司提起追偿衍生诉讼(存在败诉、垫付费用无法收回的风险)。 二、普通债权组表决结果普通债权组共 3 名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 43,789,867.19 元;签到 2 人,签到人数占比 66.67%,签到债权金额 36,398,058.00 元,占债权总额 83.12%。
职工意见组共 116 名职工,职工债权总额 9,273,646.15 元;签到 94 人,签到人数占比 81.03%,签到金额 8,583,455.29 元,占职工债权总额 92.56%。
经统计,上述三项议案在普通债权组、职工意见组的同意人数及同意债权金额,均未达到《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 的条件,三项议案全部未获通过,本次专项表决未形成有效决议。管理人不再依据上述议案启动权益拆分自行执行、债权公开拍卖及垫付诉讼程序。本次表决程序合法、结果固定,各组投票均属有效表决。 五、异议权利及救济途径如债权人认为本次表决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表决内容违法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收到本公告及平台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表决结果无异议。 六、其他说明本公告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并同步通过 "e 破通" 平台站内推送及短信方式告知各已申报债权人、职工。表决结果统计表、签到及投票记录、送达与推送记录等材料由管理人归入本案卷宗留存备查。后续如需就财产处置、诉讼追偿等事项另行表决,管理人将依法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