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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年产160万平方米隔热板材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年产160万平方米隔热板材项目位于**市修****开发区武源路27****公司院内)。该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设。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6年10月1日-2027年1月1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修****开发区武源路27****公司院内)
联系人:黄丽萍
联系电话:131****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