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VW416-6 DP焊接设备及焊接胎具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VW416-6 DP焊接设备及焊接胎具
数量:1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4.75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升级改造的焊接设备已持续投入生产运行5年,****公司产能稳定、支撑核心产品生产的重点关键设备。为了保证后续设备的技术专有性与兼容性,规避外协改造产生的系统不兼容、精度不达标、遗留安全隐患等风险,同时实现成本优化,本次升级改造工作须由设备原供方****实施。
项目配套使用的焊接模具为该焊接设备专用工装,工装安装基准、定位结构、设备联动程序为原厂专属,外部供应商无设备底层参数,无法保障工装与设备匹配,易引发焊接质量失控、产线停机风险。相关配套模具须由设备原供方制作,与本次升级改造一并实施。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
综上所述,选择****是为保障设备改造质量、生产安全及后期运维连续性。因此,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本项目服务的原供应商,即****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地址:**市**区狮山镇官窑**东路17号车间A
三、公示期限
2026-10-29至 2026-11-05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附件“拟采购货物或服务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公司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
2.超过上述第1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附件“拟采购货物或服务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3.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采购人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崔伟娇
联系地址:****开发区襄樊路399号
联系电话:0431-****9926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晖
联系地址:**省**市经开区**路600号北楼
联系电话:138****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