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壮****储备库有限公司申请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大门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振邦路36号。
二、地类(用途)
仓储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1.8
四、调整理由
基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及管控需求,优化与完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大门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中心取消坡屋顶,建筑高度由11.55米调整为9.75米。大门取消上部横跨装饰造型,仅保留门卫室,建筑高度由9.03米调整为5.1米,建筑面积由169.23平方米调整为80.11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由34384.37平方米调整为34295.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63340.66平方米调整为63251.5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32822.61平方米调整为32733.49平方米,建筑密度由48.75%调整为48.61%,绿地率由8.12%调整为8.10%,容积率不变。
本次调整后项目容积率、停车位数量、建筑退间距等规划控制指标与原批规划总平保持一致。调整后各项控制指标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中心及大门调整后的建筑外立面风格色彩与周边建筑总体协调,且满足《****五象新区城市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的要求。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壮****储备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现场。
(二)********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cn)。
******局网站(http://zrzyj.****.cn)。
同时,将从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管理委员会网站、******局网站、今日******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6日)****区管委******局(联系电话:0771-****603,邮寄地址:**市五象新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9室,邮编:530201)。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