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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林业局****公司委托编制的《****公司****养殖场设施农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局联系。
联系电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0458-****856
附件:1.****公司****养殖场设施农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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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