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6MACN178W7D | 建设单位法人:陈吉明 |
| 张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 |
| ****门市陆羽大道西3号 |
| **至**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段(**西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门市 |
| 经度:113.096000,112.641220 纬度: 30.583830,30.72204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31 |
| 鄂环审〔2023〕1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94317 |
| 9414.2 | 运营单位名称:**交投随岳高速****公司 |
| ****0105MA49HXHDX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914********4020870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4********4020870 | 竣工时间:2026-02-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ategory/6.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推荐方案路线全长46.756km,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0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全线共设桥梁总长36891米/13座,互通5处、服务区1处、执法服务站1****收费站4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路线全长46.727公里,全线设置桥梁34151.4m/52座,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0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
| 根据验收现场核查,本项目实际规模与环评阶段规模相比,车道数或设计车速一致,不存在横向位移超过200米的路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居民点集中路段的管理,除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施工现场采取临时围护屏障等降噪措施,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管理部门联网。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对报告书预测的噪声超标保护目标,采取安装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相应要求。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沿线涉水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施工,桥梁钻孔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干化处理后优先用于填方工程,严禁向水体排放。****收费站等沿线配套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道路清扫、绿化等,雨季利用回用水池暂存,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跨越天南干渠、天北干渠、龙嘴河、杨家新沟、何山干渠段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设置限速等警示标志以及桥面雨污水、车辆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对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桥面径流和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危险物品公路运输管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政府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 实际建设情况:一、全线目前共有敏感点34处,建设单位为沿线34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声屏障共计12798延米。二、****收费站、服务区已按“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排水系统,沿线附属设施均已设置MABR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要求后回用。三、项目设计之初提前规划天南干渠、天北干渠、龙嘴河、杨家新沟和何山干渠事故池位置,土建阶段严格落实“桥面径流、事故池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项目通车运营后水环境保护措施即时发挥作用。项目跨天南干渠、天北干渠、龙嘴河、杨家新沟和何山干渠桥面均已设置径流收集装置200m3、200m3、200m3、400m3和200m3的事故收集池,在跨河桥面安装了防撞护栏,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置,同时在桥头设置了“重要水体、谨慎驾驶”的标牌,项目环境应急措施齐全。运营单位制定了**交投随岳高速****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并纳入地方应急体系,本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包含在综合应急预案内容,项目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备案编号:2022-000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T-II-A型MABR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 | ****收费站、蒋场收费站、****收费站均设置了T-II-A型MA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分别为20t/d、10t/d、10t/d和10t/d。 | ****收费站、蒋场收费站、****收费站污水生化处理设施的出水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处理效果满足使用需求。 | |
| 2 | S-II-A型MABR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 | ****服务区设置了S-II-A型MA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0t/d。 | ****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相关指标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项目采用的污水生化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处理效果能满足使用要求。 |
| 1 | 声屏障 | 项目公路两侧边界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它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建设单位为沿线34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声屏障共计12798延米。 | 各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
| 1 | 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按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路线及工程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桥梁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施工场地,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优化项目土石方调配方案。运营期加强沿线植被养护。 | (1)本项目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线路主要从减少房屋拆迁、地形地质条件利于布线、避绕集中居民区等角度,对路线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工程结合噪声防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尽量避绕集中居民区,预留了足够的噪声防护距离。 (2)本项目在设计阶段优化了施工便道、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选址,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临时用地,按照标准化建设施工便道、工区、****搅拌站、钢筋加工场、梁场),从项目驻地、施工便道等临建设施的建设开始,指挥部明确要求各施工单位从临建工程开始必须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并对施工便道、场站及驻地等临时用地选址环境可行性进行研究,就存在环境问题的临时场地的选址进行优化和调整,确保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从源头上规避项目临时用地使用环境风险。 预制物料场和堆料场、临时堆土场等尽量选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工程取土选择外购土石方,避免了沿线耕地、林地占用,节约了土地**。 本项目优化了项目土石方调配方案,充分利用工程余方,余方全部回填于桥下、互通三角区,沿线未设置弃渣(土)场。 (3)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减少林地和耕地的占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尽量避让林地和耕地,不断优化调整方案,保护周围林木和农田。各项土地占用均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 (4)本项目土地占用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并成****领导小组,****政府做好土地调整、征地补偿及拆**置工作,积极防止次生环境问题。 (5)本项目通过优化跨河桥梁施工组织设计,涉水桩基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桩基施工时采用旋挖反循环工艺,施工产生的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内,泥浆晾干后综合利用于土地整治。桥梁下构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桥下、岸坡进行生态整治工作,扰动区域生态恢复为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 (6)保护土壤**,严格地表耕植土剥离。施工前,各施工单位沿桥下规划设置数百平方米的耕植土存放区。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工艺,采用推土机结合挖掘机作业的方式,借鉴“条带表土外移剥离法”“梯田模式表土剥离法”等表土剥离工艺进行剥离。存储表土时,采用耕作层土壤储存工艺,将土壤剥离后,用推土机直接推至存储区,依据各存储区地势条件,采用由低到高的顺序分层回填。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路基、桥梁施工产生的清表耕植土用于路堤,路堑防护和中央分隔带的绿化;部分剥离的表土用于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 (7)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复垦规定,确保临时用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步完成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工作。在工程结束之际同步推动临时用地恢复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复垦规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及时复垦为耕地,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鼓励复垦为耕地”。目前,使用完成的拌合站、梁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均已复垦、复绿或移交。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跨越天南干渠、天北干渠、龙嘴河、杨家新沟、何山干渠段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设置限速等警示标志以及桥面雨污水、车辆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对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桥面径流和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危险物品公路运输管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政府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 (1)项目设计之初提前规划天南干渠、天北干渠、龙嘴河、杨家新沟和何山干渠事故池位置,土建阶段严格落实“桥面径流、事故池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项目通车运营后水环境保护措施即时发挥作用。项目跨天南干渠、天北干渠、龙嘴河、杨家新沟和何山干渠桥面均已设置径流收集装置200m3、200m3、200m3、400m3和200m3的事故收集池,在跨河桥面安装了防撞护栏,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置,同时在桥头设置了“重要水体、谨慎驾驶”的标牌,项目环境应急措施齐全。 (2)项目在跨越天南干渠、天北干渠、龙嘴河、杨家新沟和何山干渠等敏感水体的桥梁路段设置车辆防撞护栏,并在桥梁两侧设立警示标志。 (3)项目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交投随岳高速****公司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严格落实运输事故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4)运营单位制定了**交投随岳高速****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并纳入地方应急体系,备案编号:2022-0003,本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包含在综合应急预案内容,项目应急管理体系完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生态恢复;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监理报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复垦规定,确保临时用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步完成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工作。在工程结束之际同步推动临时用地恢复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复垦规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及时复垦为耕地,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鼓励复垦为耕地”。目前,使用完成的拌合站、梁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均已复垦、复绿或移交。(2)建设单位委托****开展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针对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逐一核查落实,要求相关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时投产使用。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