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
《6万吨/年作物专用优质钾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地点:贵****科技园创业大道**线与纬二路交汇处西北角;项目建设规模:年产6万吨硫酸钾、年产7.6万吨31%的盐酸(副产品);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栋主厂房,安装6套曼海姆硫酸钾生产装置;辅助工程:调度中心、综合楼、机柜间、配电室、空压站、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等;储运工程:成品库、盐酸储罐区、硫酸储罐区、硫酸罐区、生物质堆放区等;公用工程: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供热)等;环保工程:布袋除尘器、洗涤塔、吸收塔、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
项目用地面积约70亩,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7万元,占项目投资的3.735%。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园区****科技园总体规划(2022-2035)》。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氯化钾投料、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高25.5m的DA001排气筒排放;6台曼海姆反应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6根高20m的DA002~DA007排气筒排放;6台曼海姆炉反应工艺废气分别经6套“石墨冷却器冷却+三级硫酸洗涤塔+三级降膜吸收塔+五级尾气洗涤塔”处理系统处理后汇集合并通过1根高40m的DA008排气筒排放;6台曼海姆炉打耙废气分别经两套三级洗涤塔处理后汇入高40m的DA008排气筒排放;碳酸钙投料粉尘引入硫酸钾成品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22.5m的DA009排气筒排放;硫酸钾成品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高22.5m的DA009排气筒排放;硫酸钾成品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高18.5m的DA010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引入1#打耙废气三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高40m的DA008排气筒排放。曼海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生产线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硫酸洗涤塔、降膜吸收塔、尾气洗涤塔等系统用水进入副产品盐酸溶液,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酸渣等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公司处置;布袋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软水机废滤芯、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及配套相应应急处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行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相关监测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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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