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10-29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核医学科SPECT/CT检查室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 **省**市**市**街道川安南路333号医疗综合楼门诊医技楼一层 | **** | 为满足核医学科开设需求,医院经充分论证,作为过渡,医院拟利用医疗综合楼门诊医技楼一层现有警务室场地,将其改建成SPECT/CT检查室及配套辅助用房等,新购入1台SPECT/CT(III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99mTc进行显像检查;核医学科SPECT/CT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39×107Bq,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同时,医院拟利用楼外西侧现有草坪区域建设一座地埋式衰变系统。 | 无 | 医院承诺将根据报告表的要求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 (1)辐射屏蔽: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墙体采用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屏蔽,顶棚采用混凝土+铅板进行屏蔽,地坪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观察窗。 (2)辐射防护措施:核医学科分装/注射室拟配备通风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放射性核素操作人员拟配备铅防护衣、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配有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 (3)废气:核医学科的控制区、通风橱拟设置独立排风系统,通风橱的顶壁以及排风管道排风口处拟分别设置1套活性炭过滤装置,废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4)废水:放射性废水在衰变系统贮存衰变达解控水平后,****医院****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5)固废:核医学放射性固废采用专门的铅桶收集后在放废间暂存,废气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按放射性废物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在废物间储存时间满足要求后按规处置。 (6)非放射性污染:SPECT/CT开机扫描时,机房内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经动力通风装置排入大气环境后,常温下臭氧可自然分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