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化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化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县城月镇国道207****造林队路段西侧
现有项目概况:现有项目处理处置危险废物13.757万吨/年,于2020~2024年期间开展了多次环评并已完成自主验收工作,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本次改扩建项目概况:(1)新增飞灰水洗线,处置规模8000t/a。(2)新增氢氧化铝回收线,处置规模4000t/a;氢氧化铝回收线间歇用于铜镍盐回收线,处置规模1000t/a。(3)新增矿物油再生线,处置规模9000t/a。(4)新增一般固废脱水线,处置规模30000t/a,间歇处理干燥油泥10000t/a。焚烧线掺烧热值高的一般固废2000t/a作为辅助燃料。(5)新增火烧铁清洗线一条,处理量约3000t/a。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录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https://pan.**.com/s/1JqGppu4DIKYCXysS6ZG4Fw 提取码: 3a4e下载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以下提供的建设单位联系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链接:https://pan.**.com/s/1JqGppu4DIKYCXysS6ZG4Fw 提取码: 3a4e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地址:**市**县城月镇国道207****造林队路段西侧
联系人:陈敏 电话:0759-****985 邮箱:****@wzgroup.cn
环评单位:******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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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