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公告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日期 2025-08-07
文号 广政征公告〔2025〕6号
有效性 有效
****政府关于******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公告
******局 发布时间:2025-08-07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政府

批准文号:《关于******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批准时间:2025年6月16日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社区居****小组、****社区居民委员八宝街三组、****社区居民委员会老寨一组、****社区居民委****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阿科五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社区居民****小组、****委员会****小组、杨****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社区居****小组。

位置:详见附图。

地类和面积:共计3.8440公顷,其中:农用地3.8389公顷(耕地2.9248公顷,园地0.1815公顷、其他农用地0.732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0.005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文件公布实施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

四、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参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22〕56号)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

五、安置途径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六、公告时限

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8日)。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于****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876-****612

地址:******局(南秀路171号)

特此公告。

附图:******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征地示意图




****政府

2025年8月5日

下载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