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6)湘04破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市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等规定,我院决定于2026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院查明,******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为**省****中心3座12层12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400MADT9J5BXF,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万元,其中股东王栋的持股比例为20%,股东何峰的执股比例为20%,股东李翔的执股比例为20%,股东祝红军的执股比例为20%,股东王泉的执股比例为20%。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疗人员防护用品批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2.申报机构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公司破产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申报机构于2026年11月8日15: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2.申报机构须确保符合资质,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向**院报告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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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