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先锋**村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位于**市**区先锋街道新谷路、果子园路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谷路改造段与果子园路等改造段的道路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该项目由**市**城市更新****公司委托采购人代建(见附件代建函)。
二、相关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三、技术规格:主要包括**市**区先锋**村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人证合一、合同履约(含分包合同)、工程资料、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对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为**市**区先锋**村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施工工期为54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五、服务标准:1.本项目服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并满足采购人要求。2.所有监理资料齐全、规范,满足合同及采购人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标书代写
3、本项目根据《****财政局****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1.2付款方式:
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监理合同后,须与项目委托方(**市**城市更新****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格式见附件),签订三方协议后,按以下方式支付:
(1).视项目资金情况支付不高于30%合同额预付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进行监理费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前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暂定价款60%;提交采购人要求的监理资料并督促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结算送审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款的80%;剩余监理服务费经结算审核后付清。
(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报告、请款周期内的监理履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等依合同约定须提供的文件)、合法且符合项****机关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文件,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财务部门最终审批时间为准。若成交供应商未如实或未完整提交上述付款资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顺延期间不构成违约且不计息,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不终止或中断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本项目具体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情况安排,成交供应商不得据此视为采购人违约。
2、费用结算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采用暂定总价,按实结算。监理费结算以**市**区先锋**村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单位及权属单位实施的工程结算总金额为计费基数,结合监理服务中标优惠率,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 格〔2007〕670号)、《关于加强工程造价事项管理的通知》(天财发〔2017〕28号)及本项目采购控制价计算的相关调整系数等相关计费标准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审核的金额为准。如本项目结算手续办理****政府审计单位或巡察部门抽审,则以审计单位或巡察部门审定的意见(结果)进行“多退少补”,如涉及资金退回,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回相应资金,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每逾期一日应按退回资金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直至应退回资金全部退回。
3、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须同时填写总价和优惠率。投标报价的具体金额作为报价评审依据。本项目****集团成本控制部审定为准。
4、总监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6日,若总监理工程师因故不能在现场,应委派总监代表进行履职;专监/监理员应当每日驻守施工现场。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