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6〕67号)要求,****(以下简称“县供销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资格
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社****供销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二、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水稻、小麦等粮油(粮食)作物生产,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重点推广多环节托管服务模式,支持深翻整地、机械旋耕、机械开沟、精量播种、机械收获、粮食烘干等环节。项目实施区域为**县内,重点面向小农户开展服务。
三、服务主体条件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一定条件: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所承担服务任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人员。拥有大型拖拉机、旋耕机、收割机等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不少于5台(套),或烘干机组不少于2组;作业机具应按要求安装农机北斗监测终端,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受到农业农村等部门行政处罚。
四、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五、申报程序
1、发布公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自愿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
2、主体申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愿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供销社业务股(地点:****广场路2号),联系电话:0713-****152,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组织评审。****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打分,择优选择评分得分前3名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供销社党委审定。
4、结果公示。拟入选实施****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材料
1、《****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股东构成证明材料等;)
3、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承担作业任务所需的农业机械和配套机具的相关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农机驾驶证、过往服务业绩证明、服务对象评价材料等、作业农机具需安装农机北斗监测终端);
4、信用承诺书: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无违法违规记录,并接受行业监管;
5、其他能够证明服务主体实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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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