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贝尔机械加工技改项目

审批
湖北-黄石-大冶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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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498319C叶军
蔡加喜**省**市**市
****工业园灵成路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佳贝尔机械加工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省**市**市 ****工业园灵成路8号
经度:114.728310 纬度: 29.986200****环境局****分局
2026-01-21
黄环冶审【2026】2号914********498319C001W
2026-07-063000
135****
914********498319C****
914********498319C******公司
****0281MAC39YF84Q2026-06-01
2026-08-032026-08-31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加工模具10000吨,轧辊10000吨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加工模具10000吨,轧辊10000吨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钢、铁合金等原辅料通过熔炼、精炼、浇注、锻造、退火、加工等工序制成模具、轧辊废钢、铁合金等原辅料通过熔炼、精炼、浇注、锻造、退火、加工等工序制成模具、轧辊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工业园废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的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T中频炉产生的熔炼烟尘、浇注烟尘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输送至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0T中频炉产生的熔炼烟尘、浇注烟尘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和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的LF精炼炉产生的精炼烟尘,经二级旋风除尘器处理的VD真空精炼炉产生的精炼烟尘,一同输送至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渣炉产生的废气经侧吸围护罩收集后分别输送至干法脱氟+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07、DA008排放;剥皮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项目熔炼、精炼、剥皮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须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相关限值要求;天然气加热炉、退火炉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须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相关限值要求;电渣炉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氟化物的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相关限值要求;以上有组织排放废气须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340号)表6-1中B级铸造企业排放限值要求,二者从严取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的排放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相关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墙体隔声、安装减振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熔炼炉渣与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金属边角料回用于熔炼工序。除尘器收尘、脱氟废物、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碎屑、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沾染乳化液的金属碎屑静置无滴漏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熔炼工序,其他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1.废水:验收期间,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淬火用水:循环冷却水、淬火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2.废气:验收期间,(1)10T中频炉熔炼烟尘、精炼烟尘、浇注烟尘:①VD真空精炼炉精炼烟尘:二级旋风除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 ②10T中频炉熔炼烟尘、LF精炼炉精炼烟尘、浇注烟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2)电渣炉废气:干法脱氟+袋式除尘器(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袋式除尘器(TA004)+15m高排气筒DA004;(3)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直排;(4)剥皮粉尘:布袋除尘器(TA001、TA005)+15m高排气筒DA001、DA007;(5)食堂油烟:不低于85%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烟道排放。 3.噪声:验收期间,项目噪声主要为中频炉、电渣炉、精炼炉、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4.固废:验收期间,(1)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0m2,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或交相关单位回收处理;(3)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厂区实际建设情况,锻造车间1#3T中频炉已拆除;锻造车间2#设备全部拆除,厂房暂时空置;熔炼车间及其他辅助、储运工程与环评一致。公用工程供热系统拆除1台燃气加热炉,其余公辅设施无变化。随3T中频炉、锻造车间2#设备拆除,对应废气源消失;电渣炉废气治理结合实际一用一备生产工况进行优化,常用设备废气采用干法脱氟+袋式除尘器处理,备用炉使用频次极低,仅设置袋式除尘、未配套脱氟设施;剥皮粉尘废气处理工艺不变,排气筒编号调整;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均与环评一致。本次变更均为设备消减,污染物产生排放总量不高于环评预测值,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未增大。 经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剥皮粉尘排气筒由1根拆分为2根,属于排放口数量调整,但未新增产污源、治理工艺未降级、排气筒高度不变、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增加,不属于清单所列重大变动情形;其余变更均为生产设备削减,污染治理设施优化调整,无新增生产工艺、未增加产能、未新增污染物种类。综上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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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231 0.72 0 0 0.023 0.023 /
0 0.2404 6.732 0 0 0.24 0.24 /
0 2.0761 2.225 0 0 2.076 2.076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旋风除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2)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B级企业“ VD真空精炼炉精炼烟尘经二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10T中频炉熔炼烟尘、浇注烟尘,以及管道收集的LF精炼炉精炼烟尘,一同输送至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再由1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气筒DA002颗粒物实测值在1.3-1.6mg/m3之间,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颗粒物:20mg/m3”的限值要求
2 干法脱氟+袋式除尘器(TA003)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 一组电渣炉配备一套干法脱氟+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再分别由15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排气筒1#DA003颗粒物实测值在8.2-14.8mg/m3之间,氟化物实测值在2.8-4.11mg/m3之间;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15mg/m3、氟化物:5.0mg/m3”的限值要求。
3 袋式除尘器(TA004)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 一组配备袋式除尘器(TA004);电渣炉废气经侧吸围护罩收集处理后再分别由15m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排气筒2#DA004颗粒物实测值在2.7-10.1mg/m3之间,氟化物实测值在0.32-4.11mg/m3之间;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15mg/m3、氟化物:5.0mg/m3”的限值要求。
4 布袋除尘器(TA001、TA005)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B级企业“ 各剥皮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1、TA005)处理后再由15m高DA001、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排气筒1#DA007和2#DA001颗粒物实测值在1.3-1.9 mg/m3之间,均满足“颗粒物:20mg/m3”的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噪声主要为中频炉、电渣炉、精炼炉、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超标,噪声排放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超标主要为锻造车间电液锤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导致,电液锤为高冲击噪声源,设备基础减震不足,车间墙体、门洞隔声密闭效果有限,噪声传播衰减距离不足,昼夜均有锻造作业,造成厂界噪声超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到达王仁尚村敏感点水平较低,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综上,虽然厂界噪声监测超标,但敏感点声环境达标,项目噪声未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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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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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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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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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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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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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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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