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竞金商业)

审批
重庆-重庆-璧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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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27 [ 发布日期 ] 2026-10-27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竞金商业)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9450。通讯地址:****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市**区大塘片区**村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配套道路一、配套道路二)

**市******学院一期北侧,璧南**侧、黛山大道东侧)

****

**绿旗****公司

总投资52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在**市******学院一期北侧,璧南**侧、黛山大道东侧)**配套道路约0.923863千米、**排水管网约1.989千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1、施工期废气:①施工车辆出入口路面实行硬地坪;工地的场内公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②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③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施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装载建筑材料、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④施工场地采用分段封闭施工方式,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一侧修建不低于1.8m高的钢板围挡,以减轻施工扬尘对施工区周边居民造成的扬尘影响,同时起到较好地屏蔽不良景观的作用;⑤禁止从3m以**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物料;⑥对可能闲置3个月以上的工地进行覆盖、简易铺装或绿化;⑦工程完工后,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清除建筑垃圾;⑧采用分段开挖,开挖作业面进行封闭施工并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⑨施工场地配套洒水装置,在干燥天气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作业。

营运期废气:①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②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③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2、施工期废水:①施工废水主要含SS和石油类物质,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同时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减少跑、冒、漏、滴等非正常情况,降低废水中的油污含量;②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宅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③施工材料、表土堆场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利用防雨布进行覆盖,避免其被雨水冲刷进入雨水管网从而污染水体。

营运期废水:①加强路面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避免其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②做好路面排水设计,完善道路排水设施;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③及时更换维护损坏的排水井盖,避免垃圾进入排水系统,造成排水堵塞;④雨水口截污设施定期清捞维护。

3、施工期固体废物:①弃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渣场处置;②淤泥和过湿土直接进行板框压滤脱水处理后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外运,全程遮盖、密闭转运,****管理部门****填埋场处置;③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④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材料供给单位回收处理。

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部门统一清洁、管理。

4、施工期噪声:①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固定的施工机械安装减振装置: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施工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休时间施工,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以免扰民,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24小时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城市****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由施工单位认真实施降噪措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③在施工道路红线边界采用不低于1.8m的可移动式施工硬质围挡;④控制施工机械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施工,施工机械设置于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并采取运输车辆和设备禁鸣措施;⑤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⑥加强施工管理,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未按要求进行降低噪声作业的立即停工整改。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如出现噪声值超标的,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⑦建立施工公众监督通道,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运营期噪声:①合理布局。规划的居住区与道路间应留有足够的退让距离。道路沿线规划**建筑时,临公路第一排建筑物可安装隔声窗,增加临公路第一排建筑窗户的隔声效果,保证满足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②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道路,在重要敏感点附近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③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④加强道路两侧的生态绿化带构建,加强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做好定期维护,进行绿化带修剪补种。合理种植行道树,以利用树木的散射、吸声、隔声作用,增加噪声衰减,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⑤合理设置交通信号与标志、标线,发展智能交通,保持区域内车辆有序、畅通行驶,避免引起交通堵塞,降低交通噪声;⑥加强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预留环保资金,待本项目建成通车以及项目周边规划居住区建成后对声环境质量定期跟踪监测,一旦出现超标,则采取将超标住户路段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

5、施工期生态环境: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征占地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避免破坏周边植被;②尽量把路基工程、边坡绿化和绿化工程同时实施,将土路基和边坡的裸露时间缩至最短。工程完工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其用地功能,并完善道路沿线绿化设施的建设,恢复区域水保功能及景观效果;③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提高工效,缩短工期;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④施工区域内应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规定运输线路,严格禁止进入非施工区,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道路两边动物、植物的影响;⑤施工开挖前,先对表土进行剥离同时妥善进行保存,单独定点进行堆放,采用装土草袋拦挡、防雨布苫盖用于后期绿化用土;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施工场地内的垃圾、弃渣等进行清运,做到即挖即运,避免现场长期堆存;⑥挖方路基边坡外地面坡度与挖方边坡同向时,边坡顶部设截水沟,填方路基边坡外地面坡度与填方边坡反向时,边坡底部设排水沟;⑦禁止将施工物资、生活垃圾等随意堆放在璧南河岸边,禁止将废弃土石方倾倒入璧南河;施工场地内的沉淀池应远离璧南河布置;**段、管线开挖段设置拦挡与沉淀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⑧为减轻雨水对施工地表的冲刷,地表开挖尽量避开暴雨时节,及时处理开挖回填、临时堆放的边坡处理等;在不可避免时,对开挖裸露土质坡面等采用加盖防雨布等进行覆盖;⑨配套道路二与璧南河堤防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运营期生态环境:①完成边坡和绿化带的绿化美化工作,绿化植被以香樟、桂花、红花檵木球、红叶石楠、金森女贞、红花六月雪等为主;②加强对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定期进行绿化养护或补种,保证绿化植被的正常生长;③加强沿线行道树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④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作业营地及其四周、道路两侧等临时占地进行绿化美化,减少其施工活动对周围景观环境的影响。

无

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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