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检集团2026年度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检集团2026年度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延期公告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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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延期公告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11月6日10:00”。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11月6日10:00”。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集团A10栋二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评审方法-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修改为:
|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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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审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 1 |
投标人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分支机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货内容至少包含日化品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日化品供货金额满足以下条件: 1.不少于3万元的,每个业绩得1分; 2.不少于5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 3.不少于8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 1.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 2.同一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最多计取3个业绩,本项满分9分。 3.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已完成证明材料(如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公章的验收证明文件或发票); (3)若合同或合同已完成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评审因素,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0-9分 |
| 2 |
投标人荣誉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地市级及以上的奖项荣誉,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1.此项满分6分。奖项荣誉须与产品生产销售或产品安全质量相关; 2.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投****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6分 |
| 3 |
企业综合实力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社会信誉、口碑、业绩、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5<F≤10分,良的得2<F≤5分,一般得0<F≤2分,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 4 |
便利化服务 |
1.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所在区域,根据投标人服务的能力、时效性、优质性、履约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委员会认定为优的得5<F≤8分,良好的得2<F≤5分,****委员会认定为一般的得0<F≤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所在区域便利化服务方案和履约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2.关于履约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拟配备团队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物流管理、订单管理、客户服务。 3.投标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物流管理、订单管理、客户服务)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以上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所属机构的代缴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0-8分 |
| 5 |
门店规模 |
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所在区域可供本项目使用的门店、售后服务点数量、占地面积和自有(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分支机构具有均属于自有)或租赁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委员会认定为一般的得1≤F≤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区域有门店、售后服务点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门店、售后服务点的房产(土地)证明的扫描件或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房产(土地)证明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办理的不予认可。 2.门店、售后服务点实景照片。 3.投标人提供的门店均能提供供货服务(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作为评审依据(格式自拟))。 |
0-10分 |
| 6 |
配送服务能力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服务车辆,每提供1辆得1分,满分9分。 注: 如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如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照片、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
0-9分 |
| 7 |
售后服务能力 |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7×24小时企业热线专职人工服务或提供7×24小时在线客服服务的,得2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当发生商品质量、商品破损等相关问题投诉后,收到投诉首次2小时内响应的,得2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当发生商品质量、商品破损等相关问题投诉后,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12小时内一次性完成退换货服务且投诉人收到货物的,得2分;24小时内一次性完成退换货服务且投诉人收到货物的,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项满分4分。 注:以上1-3条,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作为评审依据(格式自拟)。未进行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投标人不得作虚假承诺。 |
0-8分 |
| 8 |
产品保障 |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供货能力,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类清单(详见招标人要求)提供可供本项目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单品及价格(价格仅作为评委丰富度综合评分,不作为每季产品供货单价)。评委根据产品丰富度评分进行综合评分:1≤F≤5,根据质量可靠性进行综合评分1≤F≤5,满分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可供选择的单品物品及其价格清单;②****经营店面或平台在售的图片或截图。 |
0-10分 |
| 合计分值 |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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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路468号**智汇工园一期工程D1栋三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0551-****50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 2588 号
(**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12
2026年10月29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