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9日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南京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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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数据****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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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新区数据****办公室****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

****科技园罐区南路108号

****

******公司

该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129号)选址****科技园罐区南路108号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组合灌装线装置R205、R206生产线调整物料配比和运行时间,增加1万吨/年环保型组合聚醚产量;(二)拆除原有1万吨大单体连续线(7#线),利用空地增加管式反应器等建设邻甲苯二胺聚醚连续法生产线,年产能0.9万吨(自用);(三)新上1条环戊烷/异戊烷组合聚醚生产线,新增年产能2万吨;(四)新上1条二丙二醇及系列联产品生产线,新增产能1.15万吨,其中1万吨二丙二醇、0.12万吨三丙二醇、0.03万吨聚丙二醇;(五)对V513A、V502A两台储罐进行改造,分别储存异戊烷、环戊烷;增加环戊烷卸车鹤位1个、异戊烷卸车鹤位1个;在成品罐区新上两台220立方米聚醚储罐;装车栈台的装车平台改建为联合钢平台;**一座约480平方米甲类仓库。项目建成后,年产邻甲苯二胺聚醚9000吨,二丙二醇10000吨,三丙二醇1200吨,聚丙二醇300吨,环保型组合聚醚10000吨,环戊烷/异戊烷组合聚醚20000吨。项目总投资为595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一)本项目雨、污排口均依托现有,不新增雨、污排口。蒸汽冷凝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工艺冷凝废水经尾气吸收再生系统预处理,尾气吸收再生系统排水、废气水吸收废水、桶面清洗水分别经“聚合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特醚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油气回收系统****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特醚车间生产废气经“冷凝+一级水吸收(特醚车间)”处理,聚合车间废气、环氧丙烷卸车废气经“冷凝+二级水吸收(聚合车间)”处理,原料罐区废气、邻甲苯二胺成品储罐废气经油气回收处理后,与聚合车间其余废气、特醚车间其余废气、组合聚醚车间废气、污水站废气依托现有RCO设施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丙二醇、三丙二醇成品罐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放。

(三)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危险废物按照《报告书》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满足《**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2

中厚板产线产品升级技术改造

****新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

****公司

******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1000号)选址于****新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厂区内,对现有炼钢、连铸、轧机、热处理等配套的水电钢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试验站,通过减少普钢产量,形成不同厚度规格的水电用1000MPa级高强钢和1000MPa级磁轭钢材料20万吨。项目实施后,全厂钢铁总产能不变,产品进行升级,通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中厚板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一)项目不新增废水、废气排放。

(二)合理布局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废油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除尘灰、废样品、废耗材返厂综合利用。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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