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阜阳市“好房子”项目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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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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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管理局、****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方案》(阜政办〔2026〕8号)精神,遴选一批设计理念先进、建造质量优良、居住环境舒适、技术应用创新、运营服务完善的住宅示范项目,加强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好房子”建设样板,全面提升全市住房建设品质,促进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市“好房子”项目库。

一、入库项目范围与条件

(一)项目范围

**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或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的城镇住宅项目(含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既有住房改造项目等)。

(二)项目条件

项目须在以下一项或多项方面具备突出特色,能够体现“好房子”的内涵,**城镇住宅项目需同时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省好房子技术指南(试行)》《**市“好房子”技术导则(试行)》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设计品质领先: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充分体现人性化、适老化及无障碍设计理念;建筑风格与城市风貌协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技术应用水平高。

2.建造质量优良:施工工艺精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绿色建材;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有效防范房屋渗漏、墙体开裂等常见质量问题。

3.居住环境舒适:小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涵盖教育、医疗、养老、商业、文体等),公共服务便捷;园林绿化品质高,社区文化氛围浓厚;室内声、光、热环境舒适。

4.智慧技术应用:在节能低碳、环境保护、健康宜居、数字化应用等方面有显著创**示范价值,集成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能家居与住宅深度融合;具备完善的安防监控、火灾报警系统及便捷的数字化物业服务能力。

5.运营服务完善:物业服务规范高效,智慧社区建设成效突出,推行“红色物业”或“物业+生活服务”模式;社区治理机制健全,居民满意度高,设施设备维护运营良好。

二、入库项目阶段

项目可处于以下任一阶段:

1.设计阶段: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施工图审查,项目符合省、市“好房子”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施工阶段:已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对标“好房子”建设标准,已呈现相关建设特质。

3.运行阶段: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好房子”建设成效已充分展现,居住品质和运营服务得到住户普遍认可。

三、入库程序

1.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主要投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好房子”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县级推荐。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的初步筛选工作,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必要时),****建设局推荐。请各县(市、区)填写《**市“好房子”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统一****建设局。

3.市级入库。****建设局****规划局、****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复核评议,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市“好房子”项目库,实行常态化跟踪调度、业务指导,持续培育提升项目品质,动态总结推广全市“好房子”建设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根据各地住房建设情况,有序合理开展“好房子”项目入库工作。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地要按照“好房子”的标准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确保推荐项目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先进性。

请各县(市、区)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建设局建筑业发展科。联系人:李大伟,电话:****759,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1.**市“好房子”项目申报表

附件2.**市“好房子”项目推荐汇总表

****建设局 ****规划局

****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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