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稳定供应,提升配送企业服务质效。****保障局 ****委员会 ****管理局 ****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0号)文件要求,****医保局通过平台数据调取,医疗机构**市区医保部门评价等环节,对我市配送企业开展考核工作并综合形成最终考核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考核采用百分制,对订单响应率、配送及时率、配送数量满足率、配送覆盖率、医疗机构满意度、医保部门评价共6个方面进行评价,计算出配送企业综合得分。
药品配送企业:2026年上半年,在**市开通配送权限有配送业务的药品配送企业共103家。其中:考核结果为重点推荐企业(绿色)的3家,合格60家(蓝色),配送风险企业23家(黄色),重大配送风险企业17家(红色),详见附件1《**市2026年上半年药品配送企业考核公示表》。
耗材配送企业:2026年上半年,在**市开通配送权限有配送业务的耗材配送企业共572家。其中:考核结果为重点推荐企业(绿色)的46家,合格73家(蓝色),配送风险企业376家(黄色),重大配送风险企业77家(红色),详见附件2《**市2026年上半年耗材配送企业考核公示表》。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
三、考核结果应用和相关要求
(一)对于考核等次为重点推荐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推荐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优秀企业要巩固现有工作成效,进一步提质增效,发挥标杆示范效应,带动全市药耗配送行业整体服务能力提档升级。
(二)考核结果为配送风险的配送企业,要以优秀企业为标杆查找自身短板弱项,迅速开展自查整改,迭代优化服务流程,压实内部配送管控举措,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用耗物资供给稳定有序。
(三)考核结果为重大配送风险的配送企业,建议医疗机构慎重选择。
(四)公示阶段开放申诉渠道。企业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附件3),报至指定邮箱。超出规定时限的申诉不予接纳。经复核申诉确定考核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
邮箱:****@163.com
电话:0738-****858
附件:
附件3《**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配送企业申(投)诉受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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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