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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基字〔2026〕121号
****改革局
关于**县**镇迪诺-那造锰**历史遗留矿山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的《****政府关于给予**县**镇迪诺-那造锰**历史遗留矿山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东政报〔2026〕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水环境和村屯居民健康安全,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建设**县**镇迪诺-那造锰**历史遗留矿山隐患整治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镇迪诺-那造锰**历史遗留矿山隐患整治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镇**村、那造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整治矿坑积水8798.1立方米,渣土回填11878.8立方米及种植复绿。
(二)在整治矿坑点位分别建设一座容积30立方米的沉淀池;修建截洪沟375.6米、排水沟303.3米,设置D1000混凝土过路管涵4米。
(三)设置宣传牌2个、警示牌2个。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90.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2万元,预备费6.36万元。资金来源由县本级财政资金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