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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基字〔2026〕122号
****改革局
关于**县向都**尧锰**历史遗留矿山
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的《****政府关于审批**县向都**尧锰**历史遗留矿山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向政报〔202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水环境和村屯居民健康安全,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建设**县向都**尧锰**历史遗留矿山隐患整治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向都**尧锰**历史遗留矿山隐患整治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向都**尧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固废清运处置:堆场区堆渣清挖2300立方米,堆渣场区回填700立方米。
(二)采坑回填及场地平整:平整堆渣2150平方米,修整堆渣边坡6200平方米。
(三)截排水及拦挡工程:**截洪沟550米、排水沟1050米、雨水收集沉淀池2座,坡脚拦渣坎160立方米。
(四)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宣传牌2个、警示牌2个。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35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为53万元,预备费14.4万元。资金来源由县本级财政资金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