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方就以下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及回收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
1.项目概况
1.1处置标的:车场顶棚拆卸残值(单层压型钢板)。
1.2预估重量:约170吨,最终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1.3现状:已拆卸完毕,存放于我单位指定场地。
2.报价要求
2.1回收单价:不低于人民币1400元/吨。
2.2人工、装卸、清运、过磅等费用不包含在回收单价中,由回收方自行承担,不得另行向我单位收取。
3.过磅与计量
3.1本次过磅由回收方自行负责,过磅费用由回收方承担;
3.2回收方须提供经检定合格的地磅,并提供有效期内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及合格标识;
3.3过磅方式:空车过皮、装货过毛,净重=毛重-皮重,逐车打印过磅单;
3.4过磅过程由我方派员全程录像;
3.5过磅单须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唯一依据;
3.6异议复磅权:若我方对重量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复磅,费用由回收方承担。
4.资质与安全
4.1报价单位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质及相应经营范围;
4.2装卸、清运作业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
4.3作业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回收方自行承担。
5.报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及废旧物资回收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再生**回收经营备案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递交时间及方式
6.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8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6.2递交方式:密封邮寄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纪检监督电话:153****1307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6****4665
10.其他说明
10.1最终重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单据汇总净重为准,结算金额按总净重乘以成交单价计算;
10.2回收方应在全部过磅完成、重量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银行对公转账方式付清至我单位指定账户,我方出具单位收款收据,作为回收方付款凭证和入账依据;
10.3收款账户以合同书面载明为准,不接受现金、个人卡、第三方代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