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请同步电话告知我局。
联系电话:0730-****018
通讯地址:**省**县****服务中心3楼301****环境局****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14100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万块(折合标砖)环保免烧砖项目 |
| 建设地点 | 岳****水库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6000万块(折合标砖)环保免烧砖项目”,位于岳****水库片(租用原******公司已建厂房),项目设置一条生产线,以脱硫石膏、炉渣、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沙、水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压制成型、自然养护等工序生产环保免烧砖,年生产规模为6000万块(折合标砖)。项目使用的脱硫石膏和炉渣为一般固废,原辅材料严禁使用危险废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呼吸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配料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工序采取喷雾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冲洗车辆、运输车辆遮盖篷布等措施。项目DA001中的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修改单表2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修改单表3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系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处理后用于果园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排至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洗车,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成型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的产品、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放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加强管理,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