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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文件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28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华润三九(**)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及时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飞宇/181****0755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25日
监督单位及电话:****水利局,083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