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光学玻璃元件毛胚110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0月 30日至 2026年11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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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光学玻璃元件毛胚11000万件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产业园汽车配套物流仓库)厂房三 南段-702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因发展需要,实施异地迁建,拟重新选址于**市**区**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产业园汽车配套物流仓库)厂房三南段-702,建设“****年产光学玻璃元件毛胚11000万件迁建项目”(以下简称迁建项目,项目代码****);迁建后,原有项目不再生产。 |
| 环评机构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汇入沙仔污水应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沙仔沥。生产废水(水裂废水、滚料废水、调整(水磨)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渣沉淀+调节+絮凝沉淀+澄清分离+过滤回用”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立方米/天)处理后,回用于滚料、调整工序,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