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征集人地址:**省**市**市**省**市******社区月塘小区5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无(无)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市2027—2028****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项目编号:****
标项信息:
|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 1-住宿服务 | 协议价 ≤ 17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 2-伙食服务 | 协议价 ≤ 16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 3-会议服务 | 协议价 ≤ 11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 1 | 基本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具有独立承****公司****公司,且****公司承担。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资料扫描件。****事业单位下属宾馆、酒店、饭店、内部招待所、培训中心可只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参与。若参与****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公司营业执照。 |
| 2 | 基本要求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能够证明财务状况的2025年财务报表;****公司****银行出具的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 |
| 3 | 基本要求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 | 基本要求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 | 基本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
| 6 | 基本要求 | 1.按照会议定点场所属地管理原则,供应商营业地点须在**市**范围内(提供营业地点详细地址及地理位置简图)。 2.供应商须具有举行会议的服务能力,具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提供照片及相关文字说明)。 3.申请供应商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安全许可证》或《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①****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 ②供应商如提供餐饮,须具有餐饮服务能****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自身提供餐饮服务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自身不提供餐饮服务的,须与餐饮企业达成**协议,提供餐饮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协议扫描件,并由**餐饮企业提供《**餐饮企业的承诺书》); ③****管理部门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相关有效证明其中之一材料; ④具有**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对外经营 |
| 7 | 基本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8 | 基本要求 | ①****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入驻成为正式供应商(入驻完成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不接受中央和省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内会议服务供应商参加(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征集人查询); ③详细填报《****饭店协议价格报送表》,备注栏中需注明早、中、晚三餐的明细价格,并加盖申请供应商红印公章。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7年01月01日-2028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符合条件****宾馆、酒店、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2026年10月发布框架协议征集公告,框架协议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党政机关、参****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等使用财政资金在**市区域内召开会议的单位。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从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甲方确认乙方为2027—2028****机关一般会议服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质疑,甲方接到质疑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改正,或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取消乙方框架协议的资格;
4.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机关会议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三)甲方的义务:
1. 公布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最高限制单价等信息;
2. 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3. 协助财政部门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4. 协助财政部门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5. 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乙方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 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四)乙方的权利:
1.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框架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征集公告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房、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2.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最高限制单价。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可以按征集公告要求,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甲方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3.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乙方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套间、单间、标准间)的价格(其中:套间___元/天、单间___元/天、标准间___元/天);
(2)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其中:大会议室___元/天、中会议室___元/天、小会议室___元/天);
(3)伙食费的价格( 元/天或 单餐价格)
乙方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如因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等情况,造成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标准上限的,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定点饭店可以退出。
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5.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做相应更改。
6.乙方应具备上网条件,应当在结算时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meeting.****.cn/)打印电子结算单,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7.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8.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9.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饭店的注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的上传等工作,并通知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10.乙方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在网上注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六)结算
会议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结算单据,甲方有权根据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检验结算单据。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协议签订:本次征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无需签订书面框架协议;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3.成交价格:入围供应商的影响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4.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会议费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以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付费标准即供应商响应的协议价格,响应的协议价格为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在第二阶段成交的最高限价。
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会议费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以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无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政府采购。
(一)无正当****机关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违反其他协议规定事项的。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机关****政府采购。
二、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包括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接待服务。
(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者终止协议的协议。
三、保密条款
(一)除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信息发布外,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参加会议人员的个人信息。
四、协议的解释
(一)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二)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三)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五、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六、协议的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需退出协议,可按征集公告要求,申请退出后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协议期满后,本协议终止。
(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征集公告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接待能力的;
2.乙方发生第五条“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2次及以上的;
3.乙方出现组织卖淫嫖娼、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的。
七、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八、权力的保留
(一)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法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二)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三)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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