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开发区**中**侧、车站路东侧地块项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昆开核[202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开发区**中**侧、车站路东侧地块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中**侧、车站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4739.2平方米,地面容积率≤1.1,地下容积率≤1.6,绿地率约≥30%,建筑密度≤43% 。总建筑面积约8.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8.3万平方米(其中架空车库面积约2.9万平方米)。业态可为联排(3层)、洋房、中高(≤17层)、架空车库层1层,人防车库在地下,架空车库以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为架空车库面积约2.9万平方米。最高单体建筑高度60米。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2.1.3合同估算价: 5445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800万元,不可竞争)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12月9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项目立项完成之后的所有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采购与施工,为EPC总承包工程。
(1)设计: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外部专项设计配合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设计相关的规划报审,图纸报审(含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桩基、建筑、结构、人防(含平转战)及人防标识、水、暖、电、消防各项施工图,**计算,交评,地下车库方案(含人防及非人防),建筑节能咨询,绿建设计,海绵城市,样板房施工图及后期改造,地上地下建筑中的钢结构,BIM设计(含竣工备案BIM)及图纸质量控制(户型及公区、室外管线、地库等),道路设计及审批,管线综合(前期管综规划、报规版管综、实施版管综(叠景观总图、所有市政管线管井)及室外配套、充电桩等各专项设计,销售相关附图(不利因素、合同附图、车位销售附图、交付两书、一户一表及销售资料)。保温优化,结构优化,智能化,基坑支护设计,导视标识、景观方案至扩初,景观施工图,景观雕塑设计,室外景观软装,景观铁艺,景观市政路灯并网,围墙,雨水回收,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户内精装修、展示区精装修、配套功能用房)各专业设计,外立面立控图、地库美化设计、划线设计。各类二次深化设计及审核(精装部品部件、装配式设计出图及绘图、幕墙及雨棚等、门窗、耐火窗、外墙一体板、栏杆、百叶、单元门、进户门、防火门、保温深化、太阳能、信包箱、配电箱、地库分色与交通划线、同层排水、抗震支架、电梯设计、消防工程、泛光照明、楼宇亮化、新风等),和品质提升(含周边配套)设计及审核。
注:本项目供水、燃气、广电、供电外线不在本次设计范围之内。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场地平整、工程围挡、基坑围护及降水、试桩及桩基、土建、水电、人防工程及配套、商品砼、预拌砂浆、防水、涂料、外墙保温、装饰(公共区域精装修、户内精装修、展示区精装修、配套功能用房)、幕墙、门窗栏杆、通风、消防、新风、智能化、临水临电、供配电(含设计)、三网及信号覆盖、室外配套(道路、雨污水、综合管线、亮化)、绿化景观、垃圾房、防火门、配电箱、电缆、塑料管材、潜污泵、智能信包箱、充电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品质提升(含周边配套)提升、相关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泛光照明、抗震支架、景观桥梁(含加固)、驳岸)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洁、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注:供气、供水、广电、政府开发类收费、开发报建费及发包人委托的检测监测类等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且结算时不计取其管理配合费、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等,但承包人需要上述单位提供材料库房等相关服务。
(3)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太阳能、变配电、空调、电梯(含一梯通管)、艺术品、软装、家具、健身设施、充电桩等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4)其他:承包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发包人要求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并完成相应质安监备案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2.3****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
①工程设计综****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0月30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合同信息还需在**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设计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信息还需在**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合同信息还需在**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10月30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合同信息还需在**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设计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信息还需在**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合同信息还需在**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 年10月30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a、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b、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e、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f、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5.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29 日9 时00 分至2026 年11 月30 日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ksggzy.cn/tpbidder)。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1 月30 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8.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市公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集团****公司(**数科CA官网:https://www.****.com/),服务热线:400-6400-333(新﹒智能客服)、**专线:0512-****1110;CFCA在线办理:登录http://suzhou.****.cn,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咨询电话:400-****-2366,185****681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分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 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 地 址:****华园西路99号四楼
联 系 人: 何工 联 系 人: 陈秦
电 话:182****3362 电 话: 0512-****2278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2153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9286
10.3异议渠道
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