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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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市**区数据局以 吴数据备〔2026〕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垂虹片区县府街以南街区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市**区松陵街**府路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8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399平方米(保留建筑改造1777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24m,最大单跨30m,最高层数4层。

2.1.3合同估算价: 28921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036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7 年 1 月 15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7 年 3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9 年 11 月 15 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工程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设计配合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及人防标识、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新风、消防、地暖、基坑设计、景观、室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等)、道路、海绵城市、雨水回收、化粪池、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按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仿古建筑、幕墙、钢结构、室内精装修、BIM设计、泛光照明、弱电智能化、充电桩、锅炉系统、保留建筑结构加固、全过程优化设计以及各类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核对确认(包括且不限于PC预制深化设计、仿古建筑、幕墙、门窗、耐火窗、外墙保温涂料、栏杆、配电箱、百叶、雨棚等部品部件深化设计、外立面深化设计、雨水回收深化设计、道路铺装深化设计、保温深化设计、地库分色与划线设计、防火门深化设计、综合支架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电梯深化设计、消防工程深化设计、人防及人防标识深化设计等)等,不含地勘、交评、各类检测、声学、厨房设备等专项设计。负责以下相关评审工作:人防平战转预案等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工程相关以上子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2.2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2.2.3施工范围:该工程任务书内所有施工工程,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交完整竣工档案,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负责。

****设计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地下及地上建筑工程、屋面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及人防标识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空调工程、新风工程、地暖工程(如有)、锅炉系统、保留建筑结构加固、弱电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充电桩工程、防雷接地系统、景观、室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雨水回收、化粪池等)、公区装修、商铺区域装修、办公区域装修、供配电、给水(不包含水表前部分)、现有保留树木的养护及移植等工作。

项目所有专业工程涉及到的模具制作(开模)等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施工期间此类影响,不再另行计取相关费用。

2.2.4服务范围:

①负责设计、施工合同信息归集(备案)工作,声像档案归档,各类施工图审查。

②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并负责各项专家会议。

③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负责做好以下工作(发包人给与配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④负责项目前期进场前准备工作。

⑤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

2.2.5质量目标:

2.2.5.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2.2.5.2 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各类审查。

2.3****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

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R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 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须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如有),并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执行施工图 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业 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的金额为准。如提供的设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设计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施工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施工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须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如有),并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 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的金额为准。如提供的设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设计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部分,****设计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施工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施工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投标人须承担施工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职务。】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费金额或工程造价 13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的监理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中体现的金额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 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类似工程信息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可以与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R(4)其他: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 户经营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可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3 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派遣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 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 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4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移 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 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 http://180.****.179:60/TPBidder/memberLogin)。

注:不可使用同一个 CA 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5015。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 式详见附件格式),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区夏蓉街1299号东**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区**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联系人: 韩大伟 联系人: 倪卫林、夏舜禹

电话: 0512-****0928 电话: 0512-****8971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倪卫林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152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1318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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