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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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 1 | ****砖厂废弃矿坑固废处置 综合利用项目 | **苏力德苏木塔来乌素嘎查 | **** | **晓****公司 | ****砖厂废弃矿坑固废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苏力德苏木塔来乌素嘎查,CK2、CK3占地面积合计16.88hm2,回填标高为1261m~1272m,矸石总用量为121.86万m3,最终按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生态恢复。建设内容包括库区防渗工程、截排水沟、场内作业道路及环保措施工程。 本项目服务年限共4年,其中项目施工期及生态修复期2年,管护期2年。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限速通行;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 恢复期采用苫盖、封闭方式运输,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湿度;矸石、覆土倾倒后及时进行推平压实、洒水抑尘等措施,表土堆场进行苫盖,并定时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在治理区可视范围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生态环境局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同时安装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监测设施,并保存1年以上数据记录。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需设置围挡,且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恢复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 报告书提出,生态恢复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作业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午间作业,加强作业机械管理,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等措施后,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设置减速、禁鸣标识。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的噪声最大贡献值及敏感点的噪声最大贡献值及叠加值在昼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的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车辆冲洗依托嘎鲁图镇洗车场。渗滤液经收集后回用于复垦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态恢复区对场地底层进行平整,本生态恢复区底层及边坡均为粉质粘土,碾压后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作为人工防渗层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渗措施,铺设一层二布一膜(HDPE)(HDPE),膜厚为1.5mm,200g/m2土工布,其渗透系数为1.0×10-7cm/s。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渗到场底的渗滤液先通过渗滤液导流层横向汇集到盲沟内,盲沟内设纵向渗滤液导排花管,将渗滤液排到预埋渗滤液输送管内(无孔),经渗滤液输送管将渗滤液输送至渗滤液收集池。 跟踪监测。报告书提出,治理区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生态恢复区上游布置1个监测井、生态恢复区(CK3)下游80m布置1个监测井、生态恢复区(CK2)下游50m布置1个监测井、生态恢复区(CK2)渗滤液收集池下游布置1个监测井),监测层位为潜水含水层,同时记录水位。监测因子为浑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铜、锌、铅、镉、总铬、六价铬、砷、锰、镍、氟化物、硫酸盐;监测频次为生态恢复期至少每季度1次,每两次监测之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封场后,至少每半年一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报告书提出,生态恢复期设置4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在生态恢复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西北侧(同时为主导风向上风向)设置1个土壤监测对照点,为表层样;另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紧邻生态恢复区外的东南侧,均位于地下水流向的下游方向,为柱状样。监测项目包括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氟化物;生态恢复期监测频次为1次/3年。(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根据报告书,建筑垃圾进行二次利用或者出售,其****政府部****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报告书,生态恢复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及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于生态恢复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报告书,生态恢复区煤矸石综合利用完毕后进行场地生态恢复,进入植被抚育管护期,主要对已栽植植被进行抚育、管护、补植等措施,达到生态治理目的。对于恢复为耕地的生态恢复区,生态恢复区前三年种植牧草,待土壤肥力得到恢复后再种植农作物;灌木树种主要为柠条,选择一年生苗,土球直径0.4m以上,苗高为50cm的健壮苗,灌木的株行距为2m×2m。生态恢复措施实施计划自复垦期开始至管护期结束,期间每年开展一次生态环境监测(包括植被、生物多样性、恢复成效、生态系统),监控要求为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 家麻雀及鸟类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有**Ⅱ级保护动物家麻雀,项目开工前开展繁殖期鸟类调查,特别是家麻雀,标记巢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3–7月繁殖季巢位周边50m限制强扰动施工;回填覆土复垦选用草木樨等乡土灌草,保留草本觅食生境;管护期控制农药使用,开展连续鸟类监测,降低项目对家麻雀繁殖、觅食活动的影响,保护区域家麻雀种群稳定。 表土堆土场的生态恢复措施:待表土转运回用至煤矸石回填生态修复区域后,对堆场基底进行土地进行清理、平整,按照原地土地类型进行恢复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