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971375公顷 | 宗地坐落: | 横琴粤澳深度**区十字门大道西侧、洋环路东侧、环岛东**侧 | ||
| 年限: | 10年 | 土地用途: | 娱乐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9112.7675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本宗地标的物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构)筑物(该宗地地上已建成建(构)筑物15栋,总建筑面积40698.52平方米,分别为:原1#办公楼(3层)建筑面积3805.93平方米,原2#楼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3#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4#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5#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6#办公楼(5层)建筑面积4072.06平方米,原7#办公楼(5层)建筑面积6777.08平方米,原8#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9#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10#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11#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12#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420.57平方米,原13#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2571.32平方米,原配电房(1层)建筑面积318.36平方米,原水泵房(1层)建筑面积162.64平方米。详细见挂牌文件)。本宗地起始价共计为9112.7675万元,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构)筑物价值。 2.上述宗地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2500.00平方米(其中休闲娱乐建筑31296.00平方米,休闲娱乐配套宿舍10723.00平方米,公共设施481.00平方米。(备注:上述建筑指标为包含既有建筑指标在内的上限管控指标) 3.上述宗地范围内已建成15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0698.52平方米,无有效的权属登记及抵押查封登记记录,无权属纠纷,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4.上述宗地按以下时间开发建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交付土地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5.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6.上述宗地的土地租赁价款按年缴付,首年土地租赁价款付款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金额支付,成交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租赁定金,并抵作土地租赁价款。(备注:该土地租赁价款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构)筑物租赁价款。) 7.上述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8.竞得人取得上述宗地需依法承担相关税费。 9.上述宗地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竞租人可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结合该评估报告对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及承担相关费用。 10.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前,须与横琴粤****委员会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书》),如竞得人拒绝签订《监管协议书》的,则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出租人有权终止供地并不予退还宗地竞租保证金。《监管协议书》详见挂牌文件附件。 11.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于租赁期届满前至少6个月向横琴粤****发展局提出续期申请,经横琴粤****委员**意可协商续期。 12.上述宗****泵站,若宗地施工作业,须充分研判施****泵站造成的扰动影响,具体施工作业前须征求横琴粤****管理部门意见。 13.上述宗地不设保留价。 备注:上表中“出让年限”实为“租赁年限”10年。 | ||||||
二、公示期: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3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区港澳大道868 号市民 服务中心1 号楼东副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6-****90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