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31533号 ) ****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446 | |
| 455,720,000.00 元 | ||
| 2026-10-29 | 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4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 |
| ****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受让方对标的进行经营性改造提升及后续运营管理,经营期限为30年,具体信息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涉资产所在地查勘。 | ||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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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标的名称:****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 2. 标的转让价格不含税。 3.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定位与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市权属独立的社会化殡葬配套服务综合体,建设内容涵盖花圈生产加工、殡葬用品品牌零售、治丧餐饮住宿服务、礼仪策划及数字化运营等一站式殡葬配套商业服务。项目运营期内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全脱离原行政体系,不涉及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础性殡葬服务,以独立的商业实体构建“便民配套+商业服务”的现代运营体系。 (2)选址与基础条件:项目选址于**市**区****122号南侧大楼,殡仪馆南侧综合楼建筑面积3520.87㎡,土地使用权面积1804.50㎡,交通条件便利,配套市政设施完善,为项目30年的社会化独立运营提供了良好的物理与区位基础。 (3)整体运营战略思路:针对**本地殡葬配套市场小作坊多、业态分散、行业标准缺失的现状,依托标的地块及建构筑物载体,打造规模最大、业态最全、标准最高的殡葬配套服务生态圈。实施“一体化服务+区域殡葬用品供应链输出+数字化生命文化平台”三位一体运营模式。内部打造完整业务板块,一站式满足丧户自愿选择的治丧配套需求;依托自建花圈加工区面向**及辽南周边殡葬服务商、殡仪馆开展批发,挤压小作坊劣质低价供给;以标准化服务体系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整个区域殡葬配套服务升级;坚持普惠产品线为主、高端定制为辅,杜绝暴利;构建多元收入结构,降低单一业务依赖,实现社会效益、示范效应、合理经济效益协同发展。 (4)经营期限:****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运营期限30年,运营期包含项目配套服务资产改造建设期1年。 4.经营权内容:经营期限内,受让方依据《****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附件)《****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附件)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建设及运营中造成环境污染,须执行适用法律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公布相应的环保信息,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5.勘察现场: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察现场。 6.其他信息详见《****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资产评估报告》(**昊华评报字[2026]第Z085号)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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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咨询);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交易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办理转让标的移交,交易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4)同意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5)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6)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行办理标的经营所需相关部门的全部审批或备案手续。 (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经营,自行承担标的管理、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对标的管理、经营期间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承担主体责任。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利用标的进行非法活动。 (10)已充分知晓并完全接受《****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及栏目所载全部内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执行《****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并无条件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及附件内容,与转让方签订《****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 (11)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转让方、主管部门提出的对标的经营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经营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12)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殡仪馆配套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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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0411-****1243、139****3988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40个周期(信息披露期自首次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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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 | ||
| 不涉及 | ||
| 1,0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公告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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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支付至****指**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除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外的其余交易价款由受让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 ||
| 不涉及 | ||
| **** | ||
| ****0800MB****886G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市**区青花大街西17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其他 |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 法定代表人 | 赵红 |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社会保障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