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审批
陕西-西安-灞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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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9 11: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新医路87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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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基地项目

**市**区纺园三路599号标准厂房小区B0厂房

******公司

本项目租赁**区纺园三路599 号标准厂房小区B0厂房 2层—4层进行建设,设有缝纫机、绣花机、印花机、包缝机等设备,年产服装500万件。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已取得**市生态****支队**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6】12号)。

(一)项目在印花、热转印产生废气的工位上方设置顶部集气罩+垂帘三侧围挡,将废气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激光裁剪切割废气通过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先经干式过滤装置去除颗粒物,后与印花、热转印有机废气一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方可外排环境。

(二)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软水再生废水。软水再生废水水质成分简单,与****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要求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转印纸设置收集桶暂存,定期分类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直接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墨水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029-****6019

相关附件:

****中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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