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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闲置房间1-2三年级出租(1年) | |||||||
| 标的名称: | ****闲置房间1-2三年级出租(1年),挂牌价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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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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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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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10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11月11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1、标的名称:****闲置房间1-2三年级出租(1年) 2、标的概况:此次招租共有1处标的,面积60平方米,起拍价1000元(元/年),1年总租金1000元,竞买保证金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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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情况:租赁标的为位于后坂村的房屋(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附属设施以不动产权属资料或租赁合同附图为准,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房屋主体、装饰装修、水、电、消防及附属设施均以交付时现状出租,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现场踏勘及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物需自行勘察;标的交付时不论实测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交易成交及成交总价。 2、租赁用途与限制: (一)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存在违约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二)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确需装修、改建的,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建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并须确保出租房屋的结构与使用安全。 (三)租赁期限内,原则上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全部或部分租赁权;确有转让需求的,须书面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擅自转租或分租的承担违约责任(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四)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等经营所需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行政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情形,出租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物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通知要求无条件完成撤场,出租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3、租金、押金与费用承担: (一)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无装修免租期;具体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递增方式:0。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以租赁合同为准。 (三)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则视为悔拍,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全额没收竞买保证金,且二次交易产生的差价须由原承租方承担。此外,若原承租户竞得标的后未按期缴清费用,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无条件腾退房屋。 (四)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标的交付时间、起租日与到期日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五)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交易税费:①****政府税费的,由承租方承担。②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的相应条款收取。 4、装饰装修及设施处置: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其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不可移动(移动)的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5、经营风险提示:房屋经营受地段、客流、市场行情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较大,承租方应充分评估经营成本与预期收益,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6、优先权行使:依法享有优先权的原承租人应在报****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窗口)递交竞拍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电子竞价,应在电子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租赁期满后出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前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参拍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 7、交付与腾退:出租方于承租方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按现状交付房屋,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一旦本次交易成交,交易标的将于原合同到期之后交付给新承租方,在此之前新承租方不得干预原承租方经营活动。租赁协议已到期的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在交易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搬离;未到期的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或未按期缴清费用,须在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租金、水、电等费用,并将其所属的可移动设备、设施搬离、清空。若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自愿将租赁标的内剩余设备、设施无偿赠予出租方,原承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风险提示: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实地查看标的,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房屋现状、权属披露情况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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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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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价款分期支付,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价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竞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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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项目详情咨询:铅****经济**社 联系电话:肖建军 152****0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