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1029

审批
重庆-重庆-南川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索引号 ] ****0000MB****741U/2026-011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29 [ 发布日期 ] 2026-10-29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1029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金屹环保**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园区**组团

****

******公司

**金屹环保**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地点保持不变,****园区**组团,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1条6万吨/年铝灰处理利用生产线,利用一次铝灰和二次铝灰等为原料生产复化铝锭、氢氧化铝。生产厂房内设置提铝车间、回转窑车间、氢氧化铝车间等。提铝车间设置铝灰球磨筛分工段、熔铸工段,铝灰球磨筛分后得到的铝颗粒送熔铸工段熔化铸锭得到复化铝锭。回转窑车间将提铝后的铝灰与纯碱、石灰石、焦炭混合球磨均化后,通过回转窑进行烧结,生成主要成分为偏铝酸钠的铝氧熟料。氢氧化铝车间设置偏铝酸钠溶出工段、沉降清洗工段、脱硅工段、碳分结晶工段、氢氧化铝分离工段、碳酸钠及碳酸钙制备工段等,以回转窑车间得到的铝氧熟料生产氢氧化铝。

拟建项目建成后,加工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铝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废物代码为321-024-48、321-026-48〕6万吨/年,其中一次铝灰1万吨、二次铝灰5万吨,设计回收得到复化铝锭约2923吨/年、氢氧化铝约55724吨/年。拟建项目按要求严格控制回转窑烧结得到的中间产物铝氧熟料有毒有害污染物含量,参考《再生氧化铝原料》(YS/T 1666-2023)要求进行内部管控。拟建项目复化铝锭产品满足《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23)要求外售再生铝企业作为原料;氢氧化铝产品满足《氢氧化铝》(GB/T4294-2010)要求,外售给工业企业作为生产氧化铝、耐火材料、建材、电子陶瓷及阻燃剂的原料。

拟建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8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提铝车间铝灰球磨筛分工段投料、球磨、筛分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参照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铝车间熔铸工段投料、熔化出料、扒渣、冷灰桶冷却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排放达到参照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回转窑车间混合料球磨废气收集后经覆膜式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回转窑窑尾废气经“SNCR脱硝+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热交换器+干法脱酸塔+布袋除尘”处理,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26)〔其中铬及其化合物和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等参照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排放限值〕要求,烟气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含氧量等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氢氧化铝车间碳酸钠、碳酸钙及脱硅渣烘干废气经“气水分离器+覆膜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拟建项目建设一台4吨/小时的燃气锅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采用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拟建项目采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提铝车间铝灰中转罐、回转窑车间纯碱粉料罐、石灰石粉料罐、焦炭粉料罐、混合料罐、铝氧熟料罐罐顶分别设置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铝灰应急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环评综合考虑,拟建项目生产厂房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园区规划范围内,目前有7户散居农户。****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住户搬**置情况的函,位于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的7户农户已纳入搬**置计划。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水环真空泵排水经隔油预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与锅炉及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一起进入滤液中转罐,回用于氢氧化铝车间偏铝酸钠溶出工段湿式球磨工序,不外排。氢氧化铝车间硅钙渣压滤废水、碳酸钠蒸发结晶冷凝水、离心甩滤废水、烘干冷凝水回用于沉降清洗工段硅钙渣浓密机清洗工序,不外排。氢氧化铝车间氢氧化铝清洗废水回用于偏铝酸钠熟料溶出工段稀释槽,用于稀释粗偏铝酸钠溶液,不外排。氢氧化铝车间碳酸钠及碳酸钙制备工段产生的苛化后的氢氧化钠溶液回用于偏铝酸钠溶出工段湿式球磨工序,不外排。拟建项目**1座2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氢氧化铝车间偏铝酸钠溶出工段湿式球磨工序。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渣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处理站采用“沉淀+生化处理(A/O)”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园区****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梅子溪后汇入木渡河。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氢氧化铝车间溶出槽、稀释槽、调整液槽、滤液收集槽、高效浓密机、石灰乳槽、脱硅槽、精液槽、碳分槽、碳分母液罐体等设备架空设置;液体物料管道和回用水管道全部建为明管及专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厂房、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采取的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4个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和土壤质量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球磨机、滚筒筛、斗式提升机、压滤机、空压机、冷却塔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铝灰中转罐、纯碱粉料罐、石灰石粉料罐、焦炭粉料罐、混合料罐、铝氧熟料罐罐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各自料罐。提铝车间铝灰球磨筛分工段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清扫粉尘返回铝灰中转罐回用;回转窑车间混合料球磨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混合料罐回用;回转窑窑尾废气重力沉降室和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送至混合料罐回用;碳酸钠、碳酸钙及脱硅渣等烘干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线回用;氢氧化铝车间脱硅工段产生的深度脱硅渣经烘干处理后,进入回转窑回收利用;软水制备废树脂、回转窑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食堂餐厨垃圾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提铝车间熔铸工段废气处理粉尘、窑尾废气处理脱酸废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沾染铝灰的废包装袋、废机油、化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氢氧化铝车间沉降清洗工段产生的溶出磨硅钙渣、碳酸钠及碳酸钙制备工段产生的钾钠复合盐、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沉淀污泥及初期雨水沉淀处理污泥等按要求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拟建项目生产厂房内建设面积为1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面积为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暂存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建设面积为1260平方米的铝灰暂存库用于暂存原料铝灰。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铝灰、天然气、废机油等。拟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生产厂房进出口处设置弧形挡坎;氢氧化铝生产车间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溶出槽区域采取下沉式设计;铝灰暂存库设置通风设施和湿度计,设置应急铝灰贮存区贮存受潮铝灰;厂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生产厂房及成品库四周设置环形雨水明沟,厂区设置环形雨水明沟及雨污切换装置;建设2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30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要求定期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品进行采样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市及**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2

二次铝灰**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高新区李渡组团

******公司

**环科源****公司

******公司二次铝灰**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在****高新区李渡组团****公司厂区内建设,在******公司现有租用厂房和现有厂房旁新租用****公司2430平方米的厂房内进行建设。拟建项目在新租用厂房内**铝灰提铝及铝颗粒熔化生产线,主要包括球磨机、筛分机、雷蒙磨、回转炉、冷灰桶等设备,对入厂的铝灰进行分选提铝,分选得到的铝颗粒熔化铸锭,分选得到的二次铝灰进入现有生产线进行综合利用。现有生产线通过调整铝灰与辅料配比,利用现有生产线设备生产得到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钙、铝酸钠)。根据市场需求,企业计划将提铝后二次铝灰量的10%用于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钙)生产,90%用于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钠)的生产。拟建项目生产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钙)的生产工艺与企业现有生产高铝料的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仅石灰石添加比例等不同。拟建项目生产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钙)以提铝后二次铝灰、石灰石为原料,生产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钠)以提铝后二次铝灰、石灰石、碳酸钠、焦炭粉为原料,生产工序均包括配料、干法压球、高温焙烧、冷却、破碎、包装等。拟建项目主要**对辊压球机,其余生产设备依托企业现有生产线设备。

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加工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铝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废物代码为321-024-48、321-026-48〕3万吨/年,设计回收得到复化铝锭约0.244万吨/年、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钙)约0.46万吨/年、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钠)约3.73万吨/年,企业现有高铝粒料不再生产。拟建项目复化铝锭产品满足《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23)要求外售再生铝企业作为原料;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钙)、再生氧化铝原料(铝酸钠)产品满足《再生氧化铝原料》(YS/T 1666-2023)要求,外售给工业企业作为生产冶金级氧化铝、氢氧化铝、精细氧化铝、耐火材料等的原料。

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铝灰提铝及铝颗粒熔化生产线铝灰上料、球磨、筛分以及雷蒙磨等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参照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铝灰提铝及铝颗粒熔化生产线铝颗粒投料、熔化、冷却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排放达到参照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设置在线监测装置。二次铝灰筒仓上料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处理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二次铝灰筒仓废气、铝灰缓存仓废气、辅料投料废气、辅料仓废气、配料废气、压球废气收集后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产品破碎废气、成品仓废气、打包废气收集后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焙烧废气收集后经现有废气处理设施采取“冷却(备用)+耐高温陶瓷布袋除尘+SCR脱硝+多管冷却+双碱法脱酸(脱氟)”工艺处理,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26)〔其中铬及其化合物和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等参照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排放限值〕要求,烟气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含氧量等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拟建项目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对投料废气、包装废气等进行收集处理,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水封处理后排放,应急铝灰贮存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及时修复二次铝灰筒仓上料集气罩和产品包装废气收集管道,加强废气收集;将车间辅料加料口旁配料仓的废气接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拟建项目实施后,现有生产厂房和本次新租用的厂房外均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位于****公司设置的厂界外4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户、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冷灰桶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质检分析废水和生活污水,约3.4立方米/天。质检分析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生化池处****处理厂协议接管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双溪河。拟建项目改造租用厂房外雨水排水系统,拟建项目区域初期雨水全部依托****公司厂区708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收集。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企业现有生产线车间、脱硫系统区域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拟建项目**铝灰提铝及铝颗粒熔化生产线车间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入厂铝灰临时贮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贮存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企业依托****公司厂区设置的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和土壤质量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滚筒筛、雷蒙磨、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锂离子电池、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或外售综合利用。铝灰提铝及铝颗粒熔化生产线球磨、筛分等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二次铝灰筒仓上料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二次铝灰筒仓废气、压球废气等处理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线利用;产品破碎废气、成品仓废气、打包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与产品一起外售。拟建项目铝灰提铝及铝颗粒熔化生产线铝颗粒熔化等工序废气处理除尘灰、焙烧废气耐高温布袋除尘灰、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分析室废物、废油桶、废铝灰包装袋、沾染铝灰的废布袋、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碱液再生石膏按要求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企业已建设110平方米的车间危废贮存库用于暂存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拟建项目建设面积为495平方米的入厂铝灰临时贮存区用于暂存原料铝灰。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拟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及时对企业现有工程运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铝灰、氨水、天然气等。拟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生产厂房物流出入口设置截流沟;氨水储罐设置围堰;生产车间设置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入厂铝灰临时贮存区下方铺设木板进行防潮,车间安装湿度计,设置应急铝灰贮存区贮存受潮铝灰;厂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初期雨水收集依托****公司厂区708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要求定期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品进行采样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市及**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3

**博丰年产18万吨电解铝项目

****工业园区(白涛组团)

****公司

**环科源****公司

项****工业园区白涛组团,项目电解铝产能通过产能等量置换方式取得,置换产能分****工业园区清溪组团的****公司年产8万吨电解铝产能,以及位于**坡区陶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解铝产能,重****委员会已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官方网站,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及上述两家企业的产能退出情况予以公示。项目总占地面积356776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电解车间(共配置168台400千安电解槽)、阳极组装车间、综合维修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172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232万元,占总投资的7.1%。

(1)大气环境:电解铝车间电解烟气和残极冷却烟气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经“两段氧化铝干法吸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规定的电解铝行业绩效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氟化物≤1毫克/立方米),经75米高排气筒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HJ 863.2-2017)要求,电解槽烟气排放口对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实施自动监测并联网。氧化铝上料废气、氟化盐上料废气、覆盖料卸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高位覆盖料仓废气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满足电解铝行业绩效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氧化铝上料废气和氟化盐上料废气的排气筒高度均为20米,覆盖料卸料废气和高位覆盖料仓废气的排气筒高度均为25米。新鲜氧化铝仓废气和含氟氧化铝仓废气并入电解烟气处理系统。阳极组装车间残极倾翻卸车废气、导杆清理废气、钢爪甩链废气、中频炉熔化废气及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电解质清理、残极压脱、磷铁环压脱及清理均采取密闭作业,负压排气经布袋除尘处理;以上废气颗粒物满足电解铝行业绩效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经19米高排气筒排放。综合维修车间质检电解质制样废气、抬包清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以上废气颗粒物满足电解铝行业绩效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经18.6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电解车间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阳极组装车间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维修车间和氧化铝仓库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内有山窝乡居民约32户,且包络线范围有部分区****工业园区白涛组团四至范围。****管理委员会书面承诺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在建设项目投产前搬迁完毕,******局书面承诺项目续存期间,不在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医院、学校等建设项目。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烟气脱硫废水、分析化验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其中烟气脱硫废水经“中和+反应+絮凝”工艺预处理后,以电解烟气作为热源,经蒸发浓缩结晶脱盐工艺处理,产生的蒸发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返回烟气脱硫系统用作补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空压机冷凝水、分析化验废水与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气浮、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要求,用作烟气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厌氧+缺氧+生物接触氧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经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乌江。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和回用水采用明管输送,污水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塔、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氧化铝及氟化盐仓库、电解车间、阳极组装车间、综合维修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冷却水池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项目应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和回用水采用明管输送、分区防渗、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电解铝炭渣、大修渣、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实验室废物,以及电解烟气、氟化盐上料废气和抬包清理废气除尘产生的废除尘布袋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烟气脱硫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盐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石膏、阳极炭块残极、磷铁环清理渣、钢爪抛丸废渣、中频炉炉渣、废钢爪、残极压脱等工序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电解烟气、氟化盐上料废气和抬包清理废气外其他废气除尘产生的废布袋、废包装袋等,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设置有效容积4285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有效容积58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配套设置固定排水设施,及时清理池中积水;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气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73.402、430.783吨/年,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774、0.222、0.011吨/年。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4

铜铝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工业园区青杠组团

**生****公司

**环科源****公司

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青杠组团,租用****公司4#、5#厂房及部分空地,建设1条10万吨/年再生铜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辅助、储运及环保设施。原料为符合《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23)要求的铜线、混合铜料及铜米。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2万元,占总投资的4.9%。

(1)大气环境:项目阳极炉炉内烟气经“SNCR脱硝+急冷”工艺处理后,与环境集烟一同采用“多管冷却+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该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最终经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铜线坯轧制产生的废气与清洗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要求,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阳极炉设置炉门和环境集烟系统联动控制系统,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 863.4-2018)要求,废气排放口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施自动监测。严格落实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要求,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要求。熔炼车间外应设置2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水喷淋废水全部用于配制连铸连轧机组所需的乳化液,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软水制备废水全部用作阳极浇铸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补水。生产区新增生活污水、倒班宿舍区新增生活污水分别经生产区已建生化池和倒****处理站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袁溪河。初期雨水经项目一期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经“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碱液配制和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对生产区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及阳极浇铸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开展自行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影响。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及液体物料采用明管输送,乳化液循环池、清洗液循环池、阳极浇铸直接冷却循环水池采用地上式或架空设计,并划定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厚度6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原料预处理车间、熔炼车间、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间接冷却循环水池等区域划定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厚度1.5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通过废气治理、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采用明管输送、分区防渗、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废除尘布袋、废乳化液及其过滤渣、废铜线坯清洗液及其过滤渣、铜线坯轧制废气和清洗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废耐火材料、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除垢渣、原料分选废物和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材、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等,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填埋场处置。阳极浇铸直接冷却循环水池沉渣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烟气脱硝剂尿素溶液储罐设置围堰。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3.283吨,氮氧化物10.828吨,非甲烷总烃1.943吨,铅8.630千克,砷0.510千克,铬1.305千克,镉0.082千克。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56吨,氨氮0.006吨。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4-500114-04-01-132669)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