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53分钟前 | 公 开 人:**地区科****公司管理人 | |
| 各位债权人: **地区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10月14日**时间16****法院准时召开,本次会议共有五项表决议案,分别为《**地区科****公司财产调查报告及财产管理方案》《提请审议对**地区科****公司股东追缴出资的议案》《**地区科****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地区科****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地区科****公司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的议案》,为便于各债权人积极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线下投票形式,表决期限至2026年10月29日**时间16时。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1.《**地区科****公司财产调查报告及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家,12家同意,同意此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100%,表决权金额为7,506,983.9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人数过半数、债权额超过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本议案依法获得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提请审议对**地区科****公司股东追缴出资的议案》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家,12家同意,同意此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100%,表决权金额为7,506,983.9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人数过半数、债权额超过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本议案依法获得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3.《**地区科****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家,12家同意,同意此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100%,表决权金额为7,506,983.9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人数过半数、债权额超过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本议案依法获得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4.《**地区科****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家,12家同意,同意此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100%,表决权金额为7,506,983.9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人数过半数、债权额超过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本议案依法获得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5.《**地区科****公司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的议案》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家,12家同意,同意此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100%,表决权金额为7,506,983.9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人数过半数、债权额超过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本议案依法获得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地区科****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科科兰破产债权人会议结果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