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斜南溪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审批
重庆-重庆-丰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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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686406R/2025-00167 [ 发文字号 ] **水利许可〔2025〕5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水利局关于**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30MB1N42908G)提交的**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和《**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位于**县三合街道、双路镇,为**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斜**口段护岸工程**河清淤工程等2个部分,护岸工程治理 800.0m,**坡顶步道 800.0m,**人行步道 1631.2m,**下河梯道 3 处,总长 246.9m;改建排水明渠 1处,**排水涵洞 1 处,龙河清淤疏浚 2.05km,水下疏浚面积20.98hm2,清淤方量53.62万m3。项目总用地面积9.09hm2,永久占地5.73hm2,临时占地3.36hm2。项目挖方总量90.10万m3(含表土0.13万m3),填方总量14.03万m3(含表土0.13万m3),余方总量76.07万m3。项目总投资6939.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253.16万元。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计划2026年10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09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30.32万元,其:主体已列159.95万元,方案新增70.3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包括工程措施18.39万元,监测措施9.93万元,植物措施0.21万元,临时措施费15.61万元,独立费用14.95万元,基本预备费3.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73万元(77291.2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总局****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电话∶****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 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县斜**口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市

涉及区县

**县

项目规模

护岸工程治理 800.0m,龙河清淤疏浚 2.05km

总投资

(万元)

6939.07

土建投资

(万元)

5253.16

动工时间

2024年11月

完工时间

2026年10月

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hm2)

9.09

永久占地(hm2)

5.73

临时占地(hm2)

3.36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量

填方量

借方

余(弃)方量

90.10

14.03

0

76.07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河谷侵蚀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9.09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817

新增水土流失量(t)

541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建设类)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护岸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1520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3万m3,表土回填0.48万m3,土地整治1.73m2。

主体已列:生态连锁植生块0.21hm2,植草护坡1.52hm2;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90m,沉沙池4座,钢挡板拦挡510m,临时苫盖1.65m2。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施工营地防治亚区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28万m3,土地整治0.93hm2;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93 hm2

主体已列:洗车池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61m,沉沙池2座,临时苫盖0.38hm2

施工便道防治亚区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04万m3,土地整治0.12hm2;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2 hm2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80m,沉沙池2座

临时堆料场防治亚区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0.60万m3,土地整治1.99hm2;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99 hm2

主体已列:临时苫盖1.80h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742m,沉沙池1座,临时苫盖0.19hm2

投资(万元)

122.92(主体已列:104.53;

方案新增:18.39)

48.63(主体已列:48.42;方案新增:0.21)

22.61(主体已列:7.00

方案新增:15.61)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30.31912(新增70.36912)

独立费用(万元)

14.95

监理费(万元)

1.13

监测费(万元)

9.93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万元)

7.72912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市川绿水土保持****公司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孔维飞/136******92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王龙变

地 址

**市**区人民大道333号8-1-5-1#

地 址

**市**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邮 编

402160

邮 编

4082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志/173******15

联系人及电话

曾**/153******5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22991@qq.com

电子信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97605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230MB1N4290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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