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686406R/2025-00175 | [ 发文字号 ] | **水利许可〔2025〕86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2 |
****水利局关于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政府: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6896586)提交的《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和《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位于**县包鸾镇,为**项目,建设单位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及交安工程等。工程总占地9.87hm2,其中永久占地2.92hm2,临时占地6.95hm2。工程总挖方16.45万m3,总填方7.65万m3,利用方0.25万m3,无借方,余方8.55万m3,全部运至******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作为土地复垦回填利用。项目不涉及拆**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动工,计划2026年2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项目总投资2676.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82.55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8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20.933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55.66万元,方案新增165.2738万元。新增投**,植物措施105.16万元,监测措施5.62万元,独立费用32.11万元,基本预备费8.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813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项目区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请收到本许可文件后1个月内,****总局**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8138万元。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流域 | ||||||||||||||||||||||
| 涉及省(市、区) | **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县 | |||||||||||||||||||
| 项目规模 | 四级公路4.131km | 总投资(万元) | 2676.33 | 土建投资 (万元) | 2182.55 |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 工程占地(hm2) | 9.87 | 永久占地(hm2) | 2.92 | 临时占地(hm2) | 6.95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利用方 | 余(弃)方 | ||||||||||||||||||||
| 16.45 | 7.65 | 0.25 | 8.55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8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674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486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5915m。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播撒草籽4.34hm2。方案新增:挂网喷草2.57hm2、补植乔木910株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 |||||||||||||||||||||
| 投资(万元) | 253.53(新增0) | 107.29(新增105.16) | 0(新增0)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20.9338(新增165.2738) | 独立费用(万元) | 32.11 |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 (万元) | 5.62 | 补偿费 (万元) | 13.8138 | |||||||||||||||||||
| 建设单位 |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钰涛 | 法定代表人 | 秦小玲 | |||||||||||||||||||||
| 地址 | **省****市凯棉路140号****广场北区3层3号 | 地址 | **市**县包鸾镇**居委三组 | |||||||||||||||||||||
| 邮编 | 556099 | 邮编 | 40820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向柯宇/172******75 | 联系人及电话 | 谭城/173******15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294654@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1月10日,****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项目法人)、****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专家组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现状介绍基本清楚。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四)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防治面积为9.87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由于项目已开工,场地已无可剥离表土,表土保护率不纳入建设期防治目标体系。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位于**县包鸾镇,为**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起于S102省道K197处,终点接包鸾镇林家垭口,路线全长4.131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时速15km/h,单向车道,路幅宽度5.5m,行车道宽度4.5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及交安工程等。工程总占地9.87hm2,其中永久占地2.92hm2,临时占地6.95hm2。工程总挖方16.45万m3,总填方7.65万m3,利用方0.25万m3,无借方,余方8.55万m3,全部运至******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作为土地复垦回填利用。项目不涉及拆**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动工,计划2026年2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项目总投资2676.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82.55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项目选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工程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水土流失预测方法、时段和结果基本正确。
1、项目扰动地表面积9.87hm2,损毁植被面积9.87hm2。
2、项目余方8.55万m3,根据建设单位说明,已全部运至******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作为土地复垦回填利用。
3、项目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674t,新增土壤流失量486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时段。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项目划分为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即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分区基本合理。
(二)由主体工程设计和实施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基本合理。
前期施工中,道路两侧布设了排水沟,接入周边自然冲沟;填方边坡实施了撒播草籽绿化。后续施工中,开挖边坡及部分裸露填方边坡实施挂网喷播植草;在回填施工平台补植乔木。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七、水土保持投资
(一)投资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基本合理。
(二)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20.933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55.66万元,方案新增165.2738万元。新增投**,植物措施105.16万元,监测措施5.62万元,独立费用32.11万元,基本预备费8.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8138万元。见附表。
八、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基本可行。
九、其他
(一)项目土石方施工已基本完成,根据建设单位说明,余方已全部运至******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作为土地复垦回填利用,建设单位应做好与接纳单位的衔接手续,确保及时回填利用,防止临时堆置发生水土流失危害。
(二)建设单位应尽快落实道路边坡整治,实施护坡工程。
专家组组长:罗雷
2025年12月1日
| 附表 包鸾镇亭子垭村虎头山至林家垭口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核增、减(+、-) |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0.00 | 253.53 | 253.53 | 0.00 | 253.53 | 253.53 | 0 |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05.16 | 2.13 | 107.29 | 105.16 | 2.13 | 107.29 | 0 |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5.62 | 5.62 | 5.62 | 5.62 | 0 |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32.11 | 32.11 | 32.11 | 32.11 | 0 |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42.89 | 255.66 | 398.55 | 142.89 | 255.66 | 398.55 | 0 | |
| 基本预备费 | 8.57 | 8.57 | 8.57 | 8.57 | 0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3.8138 | 13.8138 | 13.8138 | 13.8138 | 0 | |||
| 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 | 165.2738 | 255.66 | 420.9338 | 165.2738 | 255.66 | 420.9338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