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686406R/2026-00070 | [ 发文字号 ] | **水利许可〔2026〕53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4 |
****关于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集团****公司:
你司提交的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立项信息:《****委员会关于**至**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交通【2021】1814号)项目代码:****和《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垫丰武高速公路项目起于****镇北侧川祖庙附近的川渝省界,与****至****高速公路(**段)相接,向南经****、**、杠家、裴兴等乡镇进入**境内,向南经许明寺、**、保合、社坛、树人等乡镇后跨越长江,在长**岸与沿江高速公路(G69)相交;再经**、双路、栗子、暨龙进入**境内;继续向南经**接龙、土地、火炉等乡镇后至巷口镇中咀附近,与**至道真高速公路对接。项目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全长164.98Km。项目土建建设工期5年。项目已有《****交通局关于**至**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渝交路〔2022〕64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23〕55号)等批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发〔2025〕72号)已将该项目纳入**县2025年重点项目。
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位于**
市**县**镇泥巴溪村3组,采用水泵从泥巴溪提水,河流编号500****0075,取水口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7.82637°,北纬29.94094°,取水口高程256.56m。提水水泵型号为QY12.5-50-4,通过dn50管道提水至100m3蓄水池(高程280.93m),用于1#拌和站混凝土拌和用水、场地冲洗用水。1#拌和站项目施工期内年均拌合混凝土7.67万m3,用水定额为0.15m3/m3;场地冲洗面积为16000m2,用水定额1.0L/m2,年取水量1.79万m3,日最大取水量78.2m3,使用后将废水排放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在厂区内回收利用,不外排。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年取水量1.79万m3。日常取水应严格控制在批准的取水量范围内,不得擅自超量取水。
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工程取水水源为泥巴溪河段,取水口扣除生态流量和其他工程取水量后多年平均可供水量432万m3,日平均可供水量119m3,满足项目日最大取水量78.2m3,年取用水量1.79万m3需求,工程取水水源有保障。
四、退水方式
工程退水主要为施工期场地冲洗污水,污水通过80m3污水池收集、污水处理能力60m3/h环保设备,沉淀处理后厂区回收利用,不外排。
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污水池防渗漏措施,避免污水渗漏污染事件发生。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报告分析的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工程取水对区域水**影响较小,不会对第三方取水户合法水事权益产生影响。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工****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号)规定,本表不开展节水评价合适的结论。
七、取供水计量
你司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设施)核验
鉴于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1.施工过程中要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方案,预防退水可能造成的水影响事件发生;履行不影响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承诺,积极配合处置可能发生的水影响事件。
2.本许可为临时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45日前,若需继续取水,应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若不再取水,须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注销手续。
3.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特殊情况下,你司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附件:垫丰武高速公路TJ06合同段1#拌和站施工临时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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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