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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白**一期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该项目建设单位**浩****公司已作出书面承诺,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银行保函正本”的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27日,共30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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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