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开 人:****清算组 | ||
****公司、信托机构:
2022年12月16日,****法院作出(2022)宁012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3年3月6日作出(2022)宁0122强清2号决定书,指****事务所****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公司对**英力****公司享有的担保债权,自债权确认之日起先后十五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起拍价由人民币1.44亿元逐步调低至人民币2,500万元,历次拍卖均因无竞买人参与而全部流拍。
2026年8月12日,****法院作出(2022)宁0122强清2号之三《复函》,同意清算组通过信托方式处置案涉担保债权,并要求清算组以公开竞争方式选定信托服务机构,确认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各一家。**公司股东会亦已依法以传签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增加“委托信托机构持有并择机处置案涉担保债权”的变价方式。
****法院复函要求,****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现面向**公开选定拟为本项目提供信托服务的信托机构(受托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强制清算案拟涉担保债权信托处置项目。
受理法院及案号:******人民法院,(2022)宁0122强清2号。
清算组:****事务所。
二、案涉债权基本情况
**公司对**英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债权本金人民币87,649,480.48元及相应利息。该债权为担保债权,****公司已于2023年6月26****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其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9日审查认定为优先债权,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44,933,365.20元。
该笔债权对应的抵押物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53,260,700元,主要包括:
(1)宁(2017)永**不动产权第****86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5,937.20平方米;
(2)宁(2017)永**不动产权第****86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7,928.80平方米;
(3)**市**区民族南街150号商业服务房产,建筑面积1,550.98平方米;
(4)**市**区清和北街451号商业服务房产,建筑面积156.84平方米;
(5)**市**区民族南街152号、156号营业房,建筑面积358.39平方米。
本次拟通过信托方式处置,将上述担保债权及对应抵押物的处置权作为信托财产交由信托机构持有,由其在信托存续期内履行管理、维护及择机处置等职责;信托存续期间债权对应的全部权益(包括后续处置所得款项),****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通过信托受益权安排享有。
三、拟委托的服务内容
清算组拟就本项目委托服务内容概括如下,报名机构可结合自身业务特长细化并提出更优方案:
1.信托架构设计及设立。拟设立强制清算担保资产服务信托(或破产服务信托),担任受托人,完成信托合同签署、信托登记备案等设立手续。
2.信托财产的接收与移交。接收案涉担保债权及对应抵押物的处置权,办理权属梳理、登记备案及交接手续,确保债权及担保权益完整移转、不因持有主体变更而减损。
3.存续期间的债权管理与维护。依法行使债权人权利,包括司法程序的参与和衔接、抵押权的维护及状态核查等,保障债权权益持续有效。
4.择机变价处置。根据房地产市场及土地市场情况,择机决定抵押物单独处置或债权打包处置的时机,通过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实施变现,避免在市场底部被动变现。
5.回款归集与信托财产分配。将处置回款归集至信托财产,按信托****公司全体股东(登记在册共4,525名)分配。因受益人数量众多,请重点说明受益权登记、份额确认及批量分配的实现方案。
6.信息披露与报告。定期向清算组报告信托财产管理、处置进展及回款情况,并按清****人民法院报告。
四、报名材料要求及评分项
请各报名机构一次性提交下列电子版材料,按顺序编目制作成一份PDF文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清算组邮箱:
1.信托资质。营业执照、信托业务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等证明其具备合法开展信托业务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2.公司简介。机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专业团队及风控合规体系简介,根据公司综合实力评分,满分10分。
3.资产类信托业绩。资产服务信托(含破产服务信托、担保资产服务信托等)业绩清单及代表性案例说明,其中重整类、清算类业绩优先,根据业绩评分,破产及强清类业绩1项3分,其他类业绩一项2分,满分10分。
4.针对本项目能够提供的服务范围。拟采用的信托架构、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关键节点与时间安排,以及信托受益人登记与分配方案,根据方案与项目贴合度评分,满分30分。
5.报价。设立费用、存续期运营费用等,分项列明,3年期综合报价最低得满分,其余按50分×最低分/综合报价给分。
上述材料均为电子版扫描件,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请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并加盖机构公章;涉及自然人信息的,请做好脱敏处理。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如本公告于2026年10月28日发布,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7:00时;实际发布日期顺延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2.提交方式:电子版报名材料请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清算组邮箱****@qq.com。标书代写
3.邮件主题请注明:【****清算组信托机构选定】机构名称。
4.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报名机构知悉并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六、其他事项
1.清算组将依据公开竞争原则,对全部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机构1家、备选机构1家,并将评****人民法院****公司全体股东。
2.本次选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清算组对报名材料予以保密,仅用于本项目评审。
3.提交报名材料不构成中选承诺,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以清算组与中选机构最终签订的信托合同为准;信托费用、业绩报酬等支出在信托财产范围内优先列支。
七、联系方式
清算组联系人:汪滨律师
联系电话:153****2850;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1层【****事务所】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